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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策會科法所電子報2022年09月15日
本期焦點:國家核心關鍵技術
一、國際焦點摘要
1. 美國白宮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更新關鍵和新興技術清單
  美國白宮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於2022年2月8日發布新一版關鍵和新興技術(Critical and Emerging Technologies,CETs)清單。以美國2020年《關鍵和新興技術國家戰略》(National Strategy for Critical and Emerging Technologies)為基礎,對其中的關鍵和新興技術領域列表作更新調整更新,並具體列出各領域內的核心技術子領域清單共19項。希能藉此達成2021年拜登政府發布《臨時國家安全戰略綱要》(Interim 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ic Guidance)定義的三個國家安全目標:保護美國人民的安全,擴大經濟繁榮和機會,以及實現和捍衛民主價值。
資料來源:
[1]https://www.whitehouse.gov/wp-content/uploads/2022/02/02-2022-Critical-and-Emerging-Technologies-List-Update.pdf
[2]https://www.whitehouse.gov/ostp/news-updates/2022/02/07/technologies-for-american-innovation-and-national-security/
2. 美國科技安全智庫「安全與新興科技中心」指中國大陸軍方規避美國出口管制取得AI晶片
  美國科技安全智庫「安全與新興科技中心」(Center for Security and Emerging Technology, CSET)於2022年6月發布中國大陸軍方規避美國出口管制取得AI晶片分析報告(Silicon Twist Managing the Chinese Military’s Access to AI Chips)。報告指出在過去五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將特殊人工智慧晶片應用於作戰和支援,與訓練先進機器學習系統,促使軍事「智能化」。儘管美國政府近來已採取更多積極措施,限制美國對中國大陸軍方的關鍵技術出口,但中國大陸軍方仍能夠設法訂購由美國公司設計並在台灣和韓國製造的人工智慧晶片,形成供應鏈安全缺口。美國必須設法拉攏國際盟友,在半導體等關鍵產業上建立法規政策防護網,以防堵關鍵技術流失。
資料來源:
[1]https://cset.georgetown.edu/publication/silicon-twist/
3. 美國《國家關鍵能力防禦法案》建立對外投資審查制度
  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於2022年6月13日在兩黨創新法案(HR4521)會議上,就對外投資機制新提案發表聯合聲明。兩黨達成協議修訂《國家關鍵能力防禦法案》(National Critical Capabilities Defense Act of 2022, NCCDA),擴大對外投資審查制度。促使美國制定NCCDA對外審查立法,乃係源於經濟和國家安全考量,美國關注特定技術向中國轉讓以及美國企業可能透過特定投資幫助提升中國產業競爭力之風險。因此,雖然NCCDA會給國際投資帶來不確定性,但美國兩黨及兩院內部仍支持實施特定形式的對外投資審查程序,並且與利害相關者就如何制定強而有力且具針對性的對外投資機制進行建設性的討論,目的是確保美國不會將關鍵產業製造能力拱手讓給外國競爭對手。
資料來源:
[1]https://gop-foreignaffairs.house.gov/press-release/mccaul-fitzpatrick-spartz-delauro-pascrell-cornyn-casey-statement-on-national-critical-capabilities-committee-proposal/?module=inline&pgtype=article
二、我國焦點摘要
1. 立法院修正《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保護升級層級化體系維護經濟命脈
  為更周延保護我國高科技產業競爭力與鞏固國家經濟發展成果,並防止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遭外國等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侵害,立法院於2022年5月20日三讀通過修正《國家安全法》,積極建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層級化保護體系,並完備相關配套法制。
  此次通過修法重點,係於《國家安全法》增訂「經濟間諜罪」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並明定此等案件與同法第7條第1項「發展組織罪」等國安案件之第一審管轄權,分別屬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經濟間諜罪等)與「高等法院」(發展組織罪等),且增訂法院得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股辦理,俾能速審速結以重懲不法,進而確保我國產業之競爭優勢及更周延保護國家安全。[1]
2. 憂心國安法兩岸條例,工總提建議
  立法院通過《國家安全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由於修法諸多內容與企業營運相關,業界備感憂慮。工總於2022年5月23日緊急邀集包括聯發科、台積電、鴻海、宏達電、原相等國內18家業者與會,針對管制核心技術人才提出建議。業者認同政府對營業秘密的保護法意,但因兩法中均存有不確定法律定義與範圍。對於管制核心技術人才,工總建議:不溯及既往、明列限制範圍及對象,並確保合理與衡平原則。業者關切重點包括: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界定範圍極不明確,補助的範圍、比例、金額、門檻的定義沒有討論。此外國家關鍵技術很多時候是經由多個次級技術的累積,若企業不能掌握自己的責任範圍,將造成重大隱憂,甚至衝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開發。如何在維護國家安全與產業研發自主性間取得平衡,是未來執法重點。[2]
3. 防中資偽裝港資來台,立院法制局建議應檢討港澳政策
  立法院法制局於2022年5月9日發表〈從「假港資」看現行港澳政策報告〉,報告指出現行港澳政策將「港澳地區」等同外國,《港澳條例》明定排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適用外,其他法規例如,有關港澳居民在台就業、考試、投資等規定,準用外國人規定;香港或澳門居民、法人在台投資,準用外國人投資與華僑回國投資等相關規定;即是將「港人」等同「外國人」,「港資」等同「外資」。然而,隨著中國大陸對香港、澳門影響,以及港澳在制度面及人口結構面,皆已發生重大變化情況下,台灣長期以來將港澳地區等同外國,將港資等同外資的港澳政策,亦應考慮隨之檢討。[3]
[1]〈「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立法院三讀通過營業秘密保護升級,層級化體系維護經濟命脈國安案件專業法庭審理,嚴懲不法確保國家安全〉,法務部,2022/05/20, https://www.moj.gov.tw/2204/2795/2796/134687/pos(最後瀏覽日期︰2022/08/24)。
[2]〈憂心國安法、兩岸條例 工總提三結論四建議〉,經濟日報,2022/05/24,https://udn.com/news/story/7238/6335152(最後瀏覽日期︰2022/08/24)。
[3]〈防中資偽裝港資來台 立院法制局:應檢討港澳政策〉,中央社,2022/05/14,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205140162.aspx(最後瀏覽日期︰2022/08/24)。

許祐寧 專案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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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晨蕙 專案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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