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
本期針對個資與隱私保護、監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營業秘密保護、競爭與反托拉斯等議題,安排數篇專文。
鑑於近月歐盟與我國個資保護相關法制均有重要變動,本期謹於「法規實務動態」與「法學新論」各安排一文。前者鎖定健保資料運用議題,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甫於今年5月作出的103年度訴更一字第120號判決,逐一檢視分析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15、16條適用關係、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去識別化、資訊自主權等幾項爭點與法院見解。後者則以智慧聯網下資料運用角度切入,就歐盟今年4月通過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中有關當事人同意、特種個人資料、被遺忘權、資料可攜權利、於設計階段納入隱私考量、特徵分析等規範內容進行介紹,並對應比較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期供作後續法制調整規劃之參考。
本刊預計於下期推出「產業創新法制系列:消除法令灰色地帶」特別企劃,敬請期待。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