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

親愛的讀者

  本期針對研發創新政策、個資與隱私保護、智慧財產權、永續能源、自動駕駛 (automated driving) 等議題,安排數篇專文。

  鑑於自動駕駛相關技術研發與其應用所涉法制議題益受關注,本期謹於「國際瞭望」與「法學新論」單元各安排一文。前者介紹日本學術會議甫於今年6月底,針對自動駕駛政策所提出的「邁向自動駕駛應有之未來─從學術界觀點理解現況」報告(自動運転のあるべき将来に向けて─学術界から見た現状理解─)。後者則以自動駕駛及智慧交通系統所涉個資與隱私保護角度切入,檢視歐盟與德國近期相關政策文件及實務發展。其中德國政府個資保護機關會議與汽車工業協會於2016年1月所提出的聯合聲明,已就聯網及非聯網交通工具在個資性質、蒐集始點、權責單位認定、車輛資料處理之法律依據、製造商提供資訊權、車輛資料所有權等面向,逐項分析如何適用現行相關法令規定;此外,該文亦介紹德國哈姆高等法院 (Oberlandesgericht Hamm) 於2015年7月針對車輛個人資料儲存案件所作判決重要內容。

  本刊將持續推出更即時、更多元議題,敬請期待。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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