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域名爭議處理到網路空間治理 TWNIC董事長黃勝雄:網路治理相關法制仍待發展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0909 17:16:05)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董事長黃勝雄分享,域名產生爭議時可透過爭議處理機制有效解決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董事長黃勝雄分享,域名產生爭議時可透過爭議處理機制有效解決

  因應網際網路快速發展時可能發生的網域名稱爭議,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於民國90年時就制訂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制(爭議處理機制)相關辦法,選定具處理網域名稱爭議資格的專家,以公正、快速、有效之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來處理網域名稱爭議事件。爭議處理機制至今(2020)年已運行將近20週年,國內受TWNIC委託執行爭議處理機制單位之一的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資策會科法所),特將TWNIC董事長黃勝雄就爭議處理機制之現況,與未來網路空間治理發展等想法進行彙整。

機制運作穩定 快速解決爭議

  黃勝雄指出,爭議處理機制運作20年來,每年所協助處理的爭議案件數量穩定,而由專家作成的決定也鮮少受到當事人質疑爭執,可見爭議處理機制已成為現有訴訟機制外有效的紛爭處理方式。

  黃勝雄進一步表示,若這些爭議案件都在法院提起訴訟,可能會因為曠日廢時的訴訟程序,對企業造成較高的時間與執行成本。因此,目前爭議處理機制運行已達到當初設計的目標,可快速、有效地解決網域名稱爭議問題;未來,可再考慮引進國外其他新的權利保護機制,如統一快速暫停機制(URS)、或日出期機制等,以加強商標權利保護。

檢討法制面 加強網域名稱於網路空間治理之角色

  黃勝雄分享,域名產生爭議可透過爭議處理機制有效解決,但域名與不當內容之網路治理相關內容則較少被提出討論。然在網路迅速發展與普及使用的時下,所衍生的不當行為、犯罪行為日益嚴重。借鏡國外案例,站在第一線的域名往往承擔著快速執行的責任,相較於我國目前現況,此責任如何由法制面授予執行,則是問題所在。

  黃勝雄指出,盤點台灣目前對於網路空間之管理規範,目前僅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與《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8-3條,明文規範可對於網路不當內容進行移除或限制接取,除此之外,目前法律皆建構於實體空間,無法直接、有效地套用到網路世界。若要解決法制面的問題,使其適用於網路世界,黃勝雄提出兩種可能方式,一是全面改寫法律,但此方式可能遙遙無期;二是就現有的法律擴充解釋,如因應目前網路犯罪找不到犯罪行為人之問題,是否有可能利用擴充解釋法律要件之方式,讓司法警察、調查人員可突破先前申請搜索票時,需犯罪嫌疑相關事證非常明確之障礙,即是可以思考的方向。由於台灣就網路世界的法制相關規範,目前尚在發展中的階段,仍需努力思考法律要件如何解釋、如何合法的執行,以解決網路犯罪之問題。

  TWNIC將於今(2020)年9月18日(五)委託資策會科法所舉辦「網域名稱爭議處理20週年研討會」,除了有黃勝雄董事長將親自蒞臨現場分享心得外,當天亦邀請許多專家共同與會,內容精彩可期。對於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制、網路治理相關議題有興趣的朋友,可點選網址關注研討會最新資訊:https://stli.iii.org.tw/news-event.aspx?no=16&d=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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