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法中心團隊成立十年以來,我們從未輕卸自己對於「台灣法律環境建置」的重要責任。自民國七十八年起,我們即協助政府智慧財產法制研究及宣導,並接受經建會委託研擬「積體電路佈局保護法」,民國八十一年,我們發表了「資策會對資訊業策略聯盟適用公平交易法之看法」,從過去到現在完成研擬無數科技法規草案,並協助其完成立法程序。細數十年來的艱辛路程,彷如蘊育一個全新生命體,每一個腳步,每一次挑戰,對我們來說,都充滿意義。
與大陸北京大學聯合舉辦「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學術研討會」,有海基會、中央標準局、理律法律事務所、經濟部國貿局等產官學研代表,以及大陸各省代表八十多人與會。藉此了解大陸智財法令,同時分享台灣之智慧財產權執行經驗,進一步影響大陸的智財權政策。
接受經建會委託進行國家資訊基本建設(NII)之法制基礎先期研究,為NII的發展預先建立良好的法律環境。
提出「多媒體節目著作權法修法建議」。
協助經濟部技術處研擬「產業技術發展法」草案,擘劃整體科專計畫之法制基礎,完善我國技術研發環境,協助國內產業技術升級。
因應外商權利金之追索,設置智慧財產權申訴窗口協助資訊業者解決其所面臨之專利權問題。
執行經濟部工業局特訓一百計畫,將於四年內輔導一百家電子資訊業廠商建立智慧財產管理制度,並規劃建立我國資訊電子產業之軟體委外服務糾紛仲裁機制與智財侵權鑑定制度。
舉辦為期二天之「專利檢索系統展」及「專利資料檢索與運用研討會」,展出美國、日本、大陸及我國專利資料庫與相關檢索工具,藉此提供業界相互觀摩的機會,協助產界利用專利資料庫來提高研發競爭力。
因應司法、檢調單位對於高科技法律爭議之專業能力不足問題,首次針對法院法官舉行網路科技訓練講習。
首次舉辦「科技法律資深經理人圓桌會議」,結合業界力量,共同推動台灣成為全球高科技產業的亞太研發中心。
彙整我國資訊法律相關條文、政策、個案與本中心之研究成果,建置我國第一個科技法律專業網站--「科技法律中心」網站。
配合經濟部商業司的電子商業計畫,完成電子商業法律準則之研擬,使我國電子商務進入法制化時代。
接受研考會委託,進行「電子認證法」草案之研擬,使我國電子化政府之工程進入另一新里程。
邀集科技業界法務主管組成「科技產業法務主管聯盟」,以定期集會方式反映產業技術發展的法律問題,促成政府與產業共同研商解決方案。
研析美國通訊委員會相關法制,提出我國法制架構建議方案。
協助智慧局宣導「電子商務專利發展趨勢」。
籌辦經濟部商業司主辦之「Internet Commerce EXPO’98 /飛躍2000Internet 商業應用研討論暨展覽」活動之電子商務法律專題研討會,邀請美國電腦法律協會(CLA)法律專家與我國產官學研各界進行電子商業法制政策與實務之研討。
成立「網際網路商業應用專家律師顧問團」,提供免費線上法律諮詢服務,協助業者解決進行電子商業時所面臨的各種法律問題。
推動科學技術基本法第六條立法。(此法於1999年1月公佈)。
推出「反網路犯罪網站」,並與台灣世界展望會等民間公益團體共同舉辦「關懷子女、家長上網」研習會,為兒童營造豐富且安全的網站環境。
舉辦「我國法制對網路使用的影響及因應研討會」,針對利用網路擷取個人資料及利用網路進行商業交易等網路相關議題,提出現況及建議報告。
舉辦軟體CEO科技法律系列研討會,協助軟體產業因應研發成果保護、智慧財產爭訟、不正競爭、機密保護、上市上櫃等法律問題。
推動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此辦法於2000年2月公佈)
推動科學技術基本法修法排除政府採購法第四條之適用。(此法於2003年5月修正公佈)
設置智慧之星科技法律數位圖書網站,將高科技法律的資訊以網站與企業界分享。
成立e-petents技術聯盟,建立會員間交互授權網,形成反侵權結盟,協助廠商以集體力量對抗專利侵權問題。
促成電子簽章法草案於立法院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完成審查作業。
經TWNIC認可為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構。
對我國首宗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案件做出專家決定,由美商瑪斯公司(Mars Incorported)取得「www.m-ms.com .tw 」網域名稱使用權。
舉辦「海峽兩岸企業知識產業高峰會暨研習參訪團」,帶領國內企業赴北京與負責知識產權之大陸產官學研相關機構進行面對面之交流。
舉辦「因應21世紀生物技術革命之法制維新」國際研討會,提供國內生物科技發展與人權倫理之深度法理思考與制度擘劃。
推動增訂刑法第36章「妨害電腦使用罪章」。(新法於2003年6月公佈)
協助智慧局進行研擬「智慧財產權管理系統標準」之先期研究。
行政院研考會委託,研擬完成「政府文書法」草案。
舉辦「2003年台北科技法律論壇:建構數位台灣永續發展法制」,針對資通訊產業所面臨的新興法律爭議,邀請美、日、德等國之專家學者進行報告與研討。
推動通訊傳播基本法立法。(此法於2004年1月公佈)
推動政府補助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此辦法於2003年12月公佈)
推動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條例草案立法。
協助文建會研擬「數位典藏內容授權暨同意使用作業綱領」草案。
舉辦「2004台北國際PKI研討會暨成果發表會」,邀請澳洲、新加坡、美國、加拿大、韓國等PKI專家學者進行專題演講及論壇交流。
推動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立法。
推動藥品資料專屬權法規之訂定。(藥事法第四十條之一及第四十條之二於2005年2月修正公佈)
完成「基因改造科技法」草案、「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電腦軟體分級辦法之研擬。
進行智財權融資擔保、自由軟體GPL於我國著作權規範、WIMAX頻譜開放與規範、近端行動交易創新服務與法制、基因改造科技法制、數位休閒娛樂產業相關法規、推動電子發票制度、建構無間隙網路社會之相關法制議題研析。
協助環隆電氣、裕隆日產、自行車研發中心、美孚曲面、金儀國際等公司依據TIPS智慧財產管理規範(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System)建立系統化的智財管理制度。
推動電腦軟體分級辦法之制定。(此辦法於2006年7月公告施行)
推動試驗免責規定及於藥品研發。(修改專利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
進行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與相關法制之研擬。
研擬新版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