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法願景 鼓勵話語 開枝散葉 紀念專書

書名  探索科技法律未知的境界
目次
 推薦序      林逢慶
 推薦序      吳靜雄
 推薦序      陳銘憲
 推薦序      程嘉君
 推薦序      蔡明誠
 出版緣起     王郁琦
 第一部      專利與智慧財產權
 第二部      生技法制與知識經濟
 第三部      資通訊法制
 歷年大事紀

ISBN  978–957–581–366–6
出版者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出版年月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出版
購買辦法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網址
第一部 專利與智慧財產權
  – 利用BitTorrent及eMule傳輸影音檔案之網路科技著作權爭議.................................................... 陳家駿
  – 推動數位學習產業之著作權法修正建議........................................................................................ 周 天
  – 國際貿易架構下之兩岸智慧財產佈局—談我國敏感科學技術保護之立法................................ 孫文玲
  – TRIPs 下海峽兩岸營業秘密保護法規比較研究............................................................................ 楊佳政
  – 智財法院法之立法芻議.................................................................................................................... 詹炳耀
  – GPL2 的感染性與德國案例介紹..................................................................................................... 葛冬梅
  – 從MGM Studios, Inc. v. Grokster, Ltd.案看P2P業者之侵權責任................................................. 宋皇志
 
第二部 生技法制與知識經濟
  – 從知識經濟論數位落差.................................................................................................................... 章毓群
  – 芬蘭提升知識密集服務業之法制政策簡介.................................................................................... 楊益昇
  – 生技智財權與技術移轉實務............................................................................................................ 羅麗珠
  – 日本關於植物專利法制與實務發展沿革與相關案件解析............................................................ 鄧曉芳
 
第三部 資通訊法制
  – 規範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之責任需要何種立法?........................................................................ 吳小琳
  – 網際網路互連機制之研究................................................................................................ 王郁琦、王明禮
  – 美國著作權法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安全港條款近期實務見解分析............................................ 陳人傑
  – 有線電視產業數位化引發競爭法議題之初探................................................................ 蔡東廷、張永強
  – 論電信市場之批發價格管制制度 — 兼論垂直價格擠壓理論...................................................... 林雅惠


    陳家駿感言
  •   光陰荏冉,科技法律中心已成立十年,身為科技法律中心第一屆的主任,王主任特別要求我和現在的同仁作一些勉勵。
  •   回想民國 85 年,有鑑於國內產業界需要,在資策會內部推動及經濟部予以支持的情況下,由原來會內市場情報中心底下法律小組的數名同仁,擴大成立為一個中心,而我當時在盛情邀請下,中止已執業十五年的律師生涯,擔任第一屆的主任!
  •   對於創立後之首屆主任而言,最主要的,在於儘速建立科法中心的地位並打開知名度,俾得到國內產官學研界的支持和認同,所以當時主要工作就在加強同仁們的研究實力,針對各項科技相關的法律議題深入探討,回饋各界。因此,對於政府,只要有科技法律相關的議題,我們都擔任立法、修法以及相關行政政策的幕僚;對於業界,我們推動產業界建立其需要的科技法律政策及制度,並提供豐富之科技法律相關資訊;對於司法界,和司法院及法務部不斷舉辦科技法律研討會;對於學術界,我們也與大學進行多項科技法律相關合作計畫,將科法研發的種子帶入校園;另外,在三年間舉辦了數十場國際與國內科技法律研討會;透過這些活動,要求中心同仁奠定良好基礎、拓展研究視野,以及充實自己研究與表達能力。
  •   在當時同仁們共同努力下,科法中心迅速累積了知名度,與社會各界的認同,如今一晃已十年,雖然環境有所變遷,但仍勉勵所有現在中心同仁,能夠在王主任的領導下,繼續拓展科技法律這一領域,成為國內之科技法律界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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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 天感言
  •   本人有幸自民國 88 年 2 月迄 92 年 2 月期間,自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借調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服務,接替陳家駿前主任之遺缺,於剛奠基二年的科法中心,與全體同仁為擘劃我國科技產業的良善法制環境,而共同齊心努力。
  •   四年期間,恭逢政府大力推動資訊基礎建設(NII),其後擴及資訊通信基礎建設(NICI),數位台灣(e-Taiwan)等國家重大計劃,其所需配套之法規制度,必須全盤檢討修正,俾期除弊興利,此等艱鉅的法制研修工作,科法中心無役不與。
  •   又例如經濟部科技專案研發成果下放後的管理與運用法制、電子商務新興法律問題的研究、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制的建立、電子簽章法的立法施行、推動科技產業重視專利情報分析、擴大科技產業法務主管聯盟的組織,並首次於北京舉辦海峽兩岸科技法律研討會,無一不是科法中心同仁們的精心傑作。
  •   科法中心在短短數年間,不但成為政府單位科技法律的智庫,輔導科技產業提升法務能量的搖籃,更成為引領法律學界投入科技法學研究的推手,如今科技法學已成為法學教育中的顯學,各大學紛紛成立科技法律研究所,科技專業人士也積極投入法律領域的學習,這雖然說是時勢潮流所趨,但撫今追昔,這何嘗不是科法中心帶領風潮的影響所及。
  •   雖然當時共事的同仁們,有的仍堅守崗位,有的已另有高就,我仍非常珍視我們所共同經歷過的 Y2K 危機、 921 大地震、新加坡與泰國之旅,更懷念我那自備寢具以辦公室為家的一千四百六十個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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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文玲感言
  •   科法中心十年了!舉凡曾是科法一份子的「同學們」,應該都會不會反對我這樣說:科法,真是個新奇有趣的地方!
  •   注意到了嗎?科法的同仁們互以「同學」相稱,是的,因為,科法有著研究之前人人平等的氛圍。
  •   科法三年,此中歷練相當凡間十年!在此特別感謝周天主任、陸義淋主任、楊康律師與其他前輩們,在我人生關鍵時刻的提點指引;更感謝有緣結識眾多志同道合、現已稱霸各界的知己同學們。
  •   我始終相信,若抽離了受其規範的客體,法律只是死的、無關痛癢的修辭學。法律是一套思考邏輯、一種遊戲規則。若「法律人」不能在演辯甲說乙說折衷說之餘,釐衍出為人類社會解決問題構建秩序的實務操作價值;那麼,所謂「法律人」的說法,充其量不過是對死守學術古墓的我們的一種諷刺。
  •   科法是個新奇有趣的好所在。在死板的法律中,導入科技的元素;兩者的碰撞,創造了無限可能,甚至讓不可能變為可能。科法是幸運的,有經濟部技術處與資策會的雙重支持,能立於政府、學界、業界間,從高科技產業發展的法制環境建構角度切入。科法作的,是從無到有、從誤缺到健全的法制規劃,永遠只作前瞻、第一手的研究,是每位同學的使命。
  •   恭喜科法十週年!科法革命尚未盡全功,同學們請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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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佳政感言
  •   我是民國 86 年 9 月進入科法服務,那時 Internet 方在我國推廣實用剛開始不久,也是「電子簽章法」正式立法的萌芽期。回想當時連電腦打字都不太會,在組長麗玲與諸多好同事的協助下,先在科法閉門練功了近三個月,然後就被派出在眾多律師前輩前演溝「數位簽章的法律問題」,在解說這個連自己都一知半解的新技術應用與衍生的法律問題時,心中可謂充滿著緊張與惶恐,但也有著開拓新領域法學時無與倫比的成就感!這段苦中有樂的心路歷程,應該也是大多數科法人曾經或正在經歷的共同經驗。
  •   我在科法服務一年半後進入產業界,後來藉由電子簽章法立法的繫結,使得這些年來好似仍與科法共事未曾離開。科法正式成立滿十歲了!我國科技法律建設,因科法這十年而增進,藉由時時與科法同仁連絡分享,則讓我個人仍保持對若干科技法律發展的熟悉,而昔日在科法所學所經歷及生活點滴,亦已成為我此生的重要資產及珍貴回憶。科法這十年對國家及對我個人而言,均是彌足珍貴的!看到科法繼續茁壯發展,同仁們持續努力不懈地為我國科技法律發展貢獻心力,在此不禁想大喊一聲:科法的朋友們,大家辛苦了!生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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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炳耀感言
  •   本人雖然不是科技法律中心的同仁,但是在先前協助參與貴中心執行數位內容產業融資擔保專案的時候,曾有機會接觸貴中心。貴中心在法制工作上扮演辛苦的開創者,的確是相當不容易,欣逢貴中心成立十週年,僅以本論文,聊表祝賀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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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冬梅感言
  •   科法中心研究員,是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科法,我正式接觸到自由/開放原始碼授權這個法律領域,這也是我日後決定轉職,專注心力在自由/開放原始碼授權研究的源頭。孕育我的地方,同時也是促使我離開的地方,而到目前為止,也因為科法的陪伴讓我在目前所選擇的路上不會寂寞,因此對於科法我永遠有股難忘的情懷。
  •   今年科法十歲了,十年代表一個剛開始學習生涯的小學生,這也代表科法還有很長的科技法律之路要走,我在此祝福科法的未來更加茁壯與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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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皇志感言
  •   科法中心成立已屆十年,本人誠摯地獻上賀喜之意。對於國內科技法律之研究而言,科法中心擁有最好的研究團隊以及最好的研究資源,十年來已累積相當可觀的研究成果。據個人觀察,過去十年中,科法中心主要係採用比較法研究,將國外先進國家最新的法規變動與實務見解介紹至國內,讓國內之科技法律研究者與實務工作者得以在最短時間瞭解國外最新的進展。至於我國在繼受這些外國法後,在國內施行成效究竟如何,以及是否需要針對我國特殊的政經與社會環境做適度之調整,則有賴實證研究加以落實。是以建議科法中心在下一個十年可將部分研究能量投注在科技法學之實證研究上,相信可為我國科技法學之發展,開啟更璀璨的新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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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毓群感言
  •   加油!科法!
  •   資策會科法中心的兩位奇人,陳家駿律師和吳小琳小姐,一直是我景仰已久的主任與副主任。有幸地,在好朋友陸義淋主任的鼓勵及推薦下,我很高興的有機會進入了科法,也因此有機會被奇人的生活歷練了。科法是一個知識資源豐富的研究單位,但是很快的發現同仁們要在最少的物質資源環境下,進行深入的研究工作,兢兢業業的除在自己的專業領域全力投注外,還要與業界溝通、向學界請教、配合主管機關、應付會內制度,十八般武藝全由自己來,最重要的是,還要背負作為政府幕僚與智庫的責任壓力,以一個一直在業界服務的我看來,實在匪夷所思,嘆為觀止。雖然我對這非公非私的公務體系有諸多不習慣,卻也不由自主的因為敬佩這些不計代價的年輕人,而心甘情願的與他們一起打拼。一轉眼,兩年七個月共同的生活,讓我領悟到新一代草莓族的新定義,「金玉其外,甜蜜其內」!科法的年輕朋友們,我以你們為榮!但更謝謝你們支持我走過這近一千個的日子,也帶給了我諸多的激勵與活力。謝謝你,科法!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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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益昇感言
  •   緣於民國 89 年律師職前訓練期間,因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有人前來授課,使我對科技法律領域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故於事務所實習結束後,立即加入此一專業團隊。在任職期間,雖貢獻不多,但也因對合作研發及技術移轉法制進行深入研究,並在李雅萍組長之引領之下,使我對於前開主題相關法律政策及實務操作均有深入了解,不僅奠定目前實務工作的學問基礎,更使我本身習得如何從政策角度來檢視我國科技法律問題,而這也是我任職期間之最大收穫。期許科技法律中心未來能夠持續深化研究能量,並藉由各國政策核心思維及走向之研究,根據台灣產業在世界上之定位,繼續協助政府擬定完善且符合我國產業需求之的科技法律政策,以促使產業朝向創新及升級之路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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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曉芳感言
  •   在科法三年多的歲月,是我離開學校後,學習最多也收穫最多的時期。尤其是透過科法,讓我有機會接觸新科技與新產業之國際發展趨勢,擴大個人的視野與國際觀,對於科法的栽培,僅有深深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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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小琳感言
  •   從民國 78 年起加入資策會成為 MIC 法律研究小組第三位員工,翌年開始擔任經濟部科技專案科技法律研究計畫主持人起,至民國 87 年轉至資策會網路事業群成立的 seednet 公司,個人擔任計畫主持人整整十年,在經濟部及資策會的支持下,執行了科技法律在台灣的萌芽及發展。
  •   民國 85 年感謝經濟部技術處的支持,資策會正式成立「科技法律中心」。從民國 78 年的五人小組,到現在的五十多人團隊,科技法律中心能成長均是來自政府及產業界的肯定。
  •   祝福科技法律中心生日快樂,也期望科法中心繼續為國內培養更多的科技法律專才,及協助政府制定符合科技產業發展之法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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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明禮感言
  •   兩個颱風天(王明禮)
  •   1994 年夏,颱風天,一個暫時放下惱人論文的研究生,因想耕耘自己最有興趣的研究領域,來到了國際大樓的十樓。因為已經遲到,怯生生地問 MIC 的櫃台小姐,我是不是還可以參加法律組的考試。小姐一臉狐疑:「今天有人在考試嗎?」
  •   等了一會,中慧出來了,一臉親切卻又有點戲謔的笑容。正心想是頭髮沒疏好還是有扣子忘了扣,答案很快就揭曉了–對不起,考試是明天耶!Oh-oh!不過科法的人真好心,既然我已經來了,就先讓我考好了。然後也不計較我專業科目少答一題,錄取了我。
  •   又是一個颱風天,我帶著不知抱何期待的忐忑心情來報到。哇!法律組都是女生,難怪心地善良。大家對我這個一來就吵著要電腦的男生似乎也頗好奇,紛紛過來打招呼。不久偉潔從外面進來,笑談在路邊被風吹倒、國榮英雄救美的故事,辦公室一片和樂與輕鬆。
  •   「輕鬆」……是個假象。我很快就發現,那只是颱風天還上班的副作用。但人來人往,「和樂」卻是始終不變的基本元素,幾位常駐的前輩自然要居首功。我在科法待了兩年,從 MIC 法律組的時代直到科法中心成立,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中間完成了什麼工作,早已是模糊的記憶。始終留戀的,卻是那段互相分享與切磋的日子,以及那份互相包容與提攜的溫馨。
  •   十年了,在科法同仁的聲聲催促之下,終於有機會輕輕地說一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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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人傑感言
  •   在科法的這段期間,讓我得以廣泛接觸與資通訊法律有關的議題,擴展視野,並且與一群優秀的同仁工作,這真是難得的經驗!科法過去為國內科技法律與政策之推動,貢獻許多,期許未來能發揮更深遠之影響力,對於科技產業有更多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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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永強感言
  •   說到為何選擇到科法工作,我想主要是因為希望找一份不拘泥於傳統法學又能有自我發展空間的環境。四年後當我離開科法時,深深感到當時的決定是對的。
  •   如果不是選擇科法,我不會有許多機會參與政府部門的法制研究計畫。
  •   如果不是選擇科法,我不會有許多時間可以針對有興趣的議題做研究。
  •   如果不是選擇科法,我不會有許多和學有專精的同仁相處請益的機緣。
  •   如果不是選擇科法,我不會有許多看見與事務所或公司法務不同的視野。
  •   當然,在工作的過程中總有不如意感到灰心的時候,例如案主提出了許多不合理的要求;結案時刻的時間壓力;評審時遇到委員們給予嚴厲指摘等等。但我始終記得科法所強調的精神:一定要盡可能的把計畫做到最好,永遠有可以再突破的空間。就是這樣的信念和希望研究成果給相關產官學研界帶來實際效益的期待,讓科法的每一個團隊都能將每一次的計畫帶來最圓滿的結果!而在科法工作的磨練與收穫,相信也是讓每一個從科法出來的法律人在業界的工作崗位上都能有良好準備和優異表現的最大原因之一。
  •   科法十年了,除了衷心祝科法生日快樂外,也期盼在下一個十年時讓我們再歡欣聚首,熱熱烈烈的慶祝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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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雅惠感言
  •   時光飛逝,轉眼間已從科技法律中心畢業三年多,適逢科法中心成立十週年紀念,特別有感於本人方自研究所畢業即有幸進入一個學術與實務並重之研究團隊,在前主任章毓群女士與戴豪君組長的帶領之下,投入電子簽章法與公開金鑰基礎建設相關法制之研究工作,透過舉辦多場研討會與座談會將電子簽章應用與電子商務法制廣為向一般大眾、法制、科技從業人員及行政機關同仁們推廣,並運用研究成果協助政府研擬修訂相關科技政策與法制,以能有效因應電子商務所生的法律議題,進而促進電子商務之發展。
  •   基於在科技法律中心所奠定之良好訓練與經驗,更成為本人其後轉投入電信產業實務工作之基石,實深深感謝科法中心諸位長官之指導,以及有幸能與各位優秀同仁們一同努力成長,也預祝科技法律中心在未來產官學界中繼續展現亮麗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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