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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 科法官網 聯絡我們 其他電子報
國際科技法制掃描

近年全球政經局勢快速變動,數位科技、能源轉型與國家安全議題交織發展,各國法制亦隨之加速調整與重塑。無論是貿易規範的戰略化、能源市場制度的再設計、創新創業環境的風險分攤機制,抑或AI於科學研究、醫療體系及司法領域的治理架構建立,皆顯示法律已不僅是事後規範工具,更成為引導產業發展與國家競爭力布局的重要政策手段。
本期彙整多項國際重要法制與政策動態,涵蓋中國大陸對外貿易法修訂、國際能源總署電力市場設計建議、韓國創投責任制度調整、美國AI科學戰略布局,以及世界衛生組織與聯合國教科文教組織分別就醫療與司法領域AI治理提出之關鍵原則。相關發展不僅反映全球監管趨勢,也對我國制度規劃與產業發展具有高度參考價值。科法所將持續關注產業動態,帶來最即時的法制新訊。

中國修訂《中華人民共國對外貿易法》,提高國際貿易機制參與、推動貿易管制與反制措施,以強化其對外貿易影響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25年12月27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國對外貿易法》的修訂,本次修訂將自2026年3月1日起實行。《中華人民共國對外貿易法》於1994年... 詳全文


莊雅筑
副法律研究員
ycchuang@iii.org.tw


鄭泰鈞
副法律研究員
tccheng@iii.org.tw

國際能源總署發布電力市場設計報告,提供批發電力市場監管制度政策建議

  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於2025年11月26日發布《電力市場設計:深化既有優勢、補足制度缺口(Electricity Market Design:Building on strengths, addressing gaps)》報告(下稱電力市場設計報告),旨在提供批發電力市場監管制度之政策建議... 詳全文

美國總統發布行政命令啟動創世紀任務,整合AI資源加速科學發現,鞏固AI技術領導地位

  美國總統川普於2025年11月24日發布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啟動創世紀任務(Launching The Genesis Mission),旨在建立美國科學與安全AI平臺(下稱AI平臺),整合聯邦政府長期累積之科學資料集、國家研發及運算資源... 詳全文


張腕純
組長
wcchang@iii.org.tw


吳玉琪
副法律研究員
yukiwu@iii.org.tw

韓國《創業投資促進法》修正,連帶保證責任禁令提升至法律層級,重新定義責任歸屬

  韓國國會於2025年11月21日通過《創業投資促進法》(Venture Investment Promotion Act, VIPA)修正,並於同年12月30日經總統公布,將過往僅屬行政指導層級,建議投資契約不宜要求創辦人對受投資企業依法應負擔... 詳全文

世界衛生組織發布歐洲區域人工智慧於醫療系統準備情況報告,責任規則為最重要之關鍵政策因素

  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於2025年11月19日發布「人工智慧正在重塑醫療系統:世衛組織歐洲區域準備情況報告」(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s reshaping health systems: state of readiness across the WHO European Region),本報告為2024年至2025年於WHO歐洲區域醫療照護領域人工智慧(AI for health care)調查結果... 詳全文


施雅薰
法律研究員
graceshih@iii.org.tw


劉羿彣
副法律研究員
yiwenliu@iii.org.tw

聯合國教科文教組織制訂「法院和法庭AI系統使用指南」,並提出15項核心原則,旨在指導與確保司法部門可有效且安全地使用AI

  聯合國教科文教組織(The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下稱UNESCO)於2025年12月4日雅典人工智慧與法制圓桌會議上發布「法院和法庭AI系統使用指南」(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AI Systems in Courts and Tribunals,下稱司法AI指南),為全球首份針對司法體系使用AI的治理框架,旨在推動司法數位轉型時,亦能確保法治、人權與司法獨立不受侵害。

  於該司法AI指南中,明確主張「AI僅作為輔助工具,不得取代法官的獨立判斷與裁量權」,並提出適用於整個司法組織使用AI系統的15項核心原則,分別為保障人權(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符合比例原則(Proportionality)、效益可行性(Feasibility of benefits)、安全性(Safety)、資訊安全(Information security)、準確性與可依賴性(Accuracy and reliability)、可解釋性(Explainability)、可稽核性(Auditability)、透明與公開正義(Transparent and open justice)、有意識且知情使用(Awareness and informed use)、可問責與可質疑性(Accountability and contestability)、人類監控與決策(Human oversight and decision-making)、以人為本與參與式設計(Human-centric and participatory design)以及多方利害關係人治理與協作(Multi-stakeholder governance and collaboration),作為司法部門採用、管理和監督AI的指導原則,旨在確保司法機構及其成員都可遵循原則。

  隨著AI應用於法院或法庭日漸普及化,如大規模文件搜尋、預測訴訟結果、翻譯案件語音和文字,或透過大型語言模型(Large Language Model, LLM)驅動聊天機器人協助起草法律文件、司法判決等,皆有助於提升司法效率和公正性。惟現行仍缺乏如何正確使用AI的正式規範或指導原則、規則或指南,將可能構成侵害人權或提供與事實不符之資訊等風險,故UNESCO發布該司法AI指南,不僅可應用於司法公部門,亦被認為可適用於檢察官、律師、公務員及研究員等人員,以確保整體司法體系可符合倫理且尊重人權地使用AI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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