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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30日 科法官網 聯絡我們 其他電子報
AI時代的治理挑戰與國際趨勢

AI科技發展是當前不可忽視的重要新興議題,涉及風險治理與人權保障,各國逐步從政策、法令、指引開展配套規範。本期聚焦歐美日的AI法制與政策的最新動態,並延伸至英國、新加坡在特定風險議題的因應措施,內容包括美國的AI國家政策框架、日本的人工知能基本計畫為配合AI的發展趨勢進行大方向的政策擘劃;歐盟與韓國則以修法分別放寬合規時程與鼓勵產業育成,和緩硬法監管模式以增加創新彈性;英國與新加坡為因應AI的新興治理挑戰,分別就AI深偽影像與代理式AI的風險治理課題,藉由指引發布進行應對。希冀帶給讀者更為多元與深入的國際比較視野,助益我國AI治理環境的發展規劃。

美國3月發布AI國家政策框架

  美國白宮於2026年3月發布AI國家政策,提出與AI相關之立法建議,包含兒童保護、智慧財產權、AI打詐、民生能源確保等議題。本文除簡介政策框架內容外,指出美國國會如何將立法建議具體落實聯邦法案中,以及是否能有效平衡監管及創新需求,為後續政策觀察的一大重點... 詳全文


劉家儀
副法律研究員
kellyliu@iii.org.tw


劉家儀
副法律研究員
kellyliu@iii.org.tw

因應人工智慧發展,日本更新人工知能基本計畫

  2026年7月,日本內閣府發布最新的人工知能基本計畫,建立AI之轉型藍圖。其中,日本因應少子化、高齡化等結構問題,將AI定位為解決社會問題之工具,並發展AI主權。本文指出我國與日本面臨類似之社會處境,可參考日本之政策轉型,以強化我國於全球AI供應鏈之較有優勢部分,並同步搭配產業AI轉型,以減緩勞動力不足之挑戰... 詳全文

歐盟因應數位簡化革命通過Omnibus VII法案:放寬產業合規時程與強化兒少人權保障之《歐盟人工智慧法》修法

  歐洲議會於2026年6月16日通過「第七號數位綜合法案」(Omnibus VII)下對《歐盟人工智慧法》的修正案。本文介紹此次修法的兩大重點,一為延後AIA設定的義務期限,並在修訂事項中調整與其他產業法規的競合關係;二為在《歐盟人工智慧法》第5條「不可忍受之風險」增訂禁止生成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性私密影像內容,以及兒童性剝削素材... 詳全文


林承慶
副法律研究員
cclin@iii.org.tw


陳益智
主任
yijich@iii.org.tw

韓國預告人工智慧基本法施行令修正草案 ──以公共部門先行及創業研發支援強化AI產業育成

  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於2026年5月21日,就《人工智慧發展與信賴基礎建立等基本法施行令》部分修正草案展開立法預告,以配合先前修正之《人工智慧發展與信賴基礎建立等基本法》,俾強化人工智慧產業之育成。其中,韓國因應AI發展以採購免責降低公務員顧慮之立法設計,可作為我國採購規範調整之參考... 詳全文

英國教育部《保障兒童在教育領域之安全2026》納入AI深偽影像,強調AI過濾機制及校方審查義務

  英國教育部於2026年7月7日更新《保障兒童在教育領域之安全2026》指引,將「生成式AI」納入學校之兒少保護與網路安全體系,供英國幼稚園至大學等學校參考,以保障及促進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之福祉。本文指出臺灣教育領域導入生成式AI時,可參考此一指引,使教育AI的創新應用奠基於可追溯、可管控的資料管理基礎... 詳全文


洪亮瑄
副法律研究員
liangxuan@iii.org.tw


陳益智
主任
yijich@iii.org.tw

新加坡代理AI治理示範框架對我國人工智慧基本法落地的啟示

  新加坡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於2026年5月20日發布《代理式人工智慧治理示範框架》第1.5版。本文簡介此一示範框架,包括以事前評估並框限風險、使人類負起有意義的當責、落實技術控制與流程、促成終端使用者盡責四大面向,同時提供真實部署案例,將AI代理的治理實務具體化,以作為我國AI代理風險治理的重要參照...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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