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郵件是由系統自動寄送,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若您看不到此Email訊息,請按此連結顯示》 | |||
![]() |
|
|
|
2026年10月15日 |
![]() |
|||
![]() |
|||
| 本期焦點:關鍵原物料供應鏈自主 | |||
![]() |
| 國際焦點摘要 | ||
| GLOBAL HIGHLIGHTS | ||
![]() |
|
| 美國限制黑粉和鎢廢料出口,旨在強化電池及國防關鍵原物料供應自主性 | |
![]() |
|
|
美國商務部產業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BIS)於2026年8月6日發布「國防優先分配制度指令性分配命令及可回收關鍵礦物與材料之額外要求」(DPAS Directive Allocation Order and Additional Requirements for Recoverable Critical Minerals and Materials)臨時最終規則(Temporary final rule),要求從事與黑粉(Black Mass)、鎢廢料與廢屑(Tungsten Waste and Scrap)回收交易相關的美國自然人及法人實體,須將前述廢料每月全部的銷量留在美國境內,並分配給其他美國自然人及法人實體。 此臨時最終規則中明確要求,未經BIS明確授權,受管制的材料不得出口。透過國內優先供應之機制,解決關鍵原物料因持續出口,而導致美國軍事國防與關鍵基礎設施關鍵原物料短缺的問題。同時,藉由降低對外進口的依賴與供應鏈中斷風險,強化國家關鍵原物料之自主供應能力。 |
|
![]() |
|
![]() |
|
![]() |
![]() |
|
| 日本國立研究開發法人海洋研究開發機構於2026年7月24日公布南鳥島海床採樣結果,擬於2027年2月進行重稀土試採,並透過日美合作實現關鍵原物料供應自主 | |
![]() |
|
|
日本國立研究開發法人海洋研究開發機構(Japan Agency for Marine-Earth Science and Technology)於2026年7月24日公布2月南鳥島以南海床採集樣本的分析結果,發現含有大量釔、釓、鏑、鋱等重稀土元素,並預計於2027年2月進行試採及稀土精煉,同步評估2028年完成日本商業化生產稀土的可行性。 日美成立深海工作小組,由日本提供深海探勘技術結合美國於石油和天然氣鑽探技術,著眼對南鳥島周邊海床稀土資源進行商業化開採與精煉。日美透過雙方於南鳥島海床稀土合作,實現關鍵原物料供應自主、加強技術研發,建構供應鏈韌性並降低對特定國依賴。 |
|
![]() |
|
![]() |
|
![]() |
| 我國焦點摘要 | ||
| FOCUS TAIWAN | ||
![]() |
|
| 工研院與金屬中心攜手打造稀土國家隊,共同強化供應鏈安全與關鍵產業自主能力 | |
![]() |
|
|
工研院於2026年6月15日發布新聞指出,工研院與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金屬中心)攜手臺灣企業,回收電池廢料並從廢料中提煉關鍵原物料,確保臺灣關鍵原物料穩定供應,強化半導體產業之自主能力。工研院將著重於開發將含有稀土之資源提煉為稀土氧化物、金屬與合金的技術,並規劃後續進行技術轉移,授權民間業者承接。同年,金屬中心與日本愛知製鋼簽署合作備忘錄,引進「輕稀土磁石射出成形」相關技術,聚焦AI機器人、無人載具、馬達等應用,從材料端切入,降低對單一資源來源的依賴。 此外,臺灣企業在廢料回收與關鍵原物料提煉中扮演重要角色:康普子公司天弘化可利用其草酸生產技術進行稀土分離,並與聯友金屬打造電動車循環材料鏈;金益鼎聚焦西濱新廠智慧化及加強永久磁鐵材料的回收;中台鎖定高壓直流電源設備中的廢鋰電池回收,提升稀土回收之規模效益;鉬金屬大廠華鉬跨足半導體領域,加速推動「鉬進鎢退」之原料替代計畫。透過工研院與金屬中心的輔導,企業可進一步進行供應鏈風險評估與多元化採購,達到臺灣供應鏈戰略韌性之目標。 |
|
![]() |
|
![]() |
|
![]() |
![]() |
|
| 臺日合作建立關鍵原物料及鋰電池之合作機制,以強化供應鏈自主與降低對中國依賴性 | |
![]() |
|
|
由日本JBCT(Japan Battery Cycle Technology)與台灣盛特材料公司於2026年7月8日在東京共同舉辦「日台重要礦物交流會」,聚集臺日產官學界要角,建立關鍵原物料、礦產及鋰電池回收之供應鏈合作機制,建構具韌性及自主性的供應鏈,降低進口中國稀土之依賴性。因中國於稀土及關鍵礦物供應鏈占全球約七成之開採量,精煉與加工更佔九成以上,日本長期依賴從中國進口稀土及關鍵礦物,並廣泛應用於半導體、汽車、精密機械及民生用品等領域,恐降低日本關鍵產業競爭力並造成國家安全風險。 因應上述風險,臺日雙方決定於日本香川縣設立鋰離子電池回收再生工廠,除了實踐循環經濟,更顯示臺日將攜手擺脫對特定國家的過度依賴,期望未來合作領域可不局限於電池廢料關鍵原物料的回收,更可擴及其他的礦產與資源。駐日代表李逸洋表示,臺日合作設立鋰離子電池回收再生工廠為建立合作機制的第一步,未來應進一步擴大合作的範疇並聯合更多的國際夥伴,將維護關鍵原物料供應安全及自主,構築成印太地區共同的目標。 |
|
![]() |
|
![]() |
|
![]() |
| 本期作者 | ||
| WRITERS | ||
![]() |
![]() |
![]() |
| 王自雄 | 周晨蕙 | 莊雅筑 |
| 主任 | 副主任 | 副法律研究員 |
| thwang@iii.org.tw | morningchou@iii.org.tw | ycchuang@iii.org.tw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