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7 資策會科法所招募學習律師!歡迎踴躍報名!

  法務部於今(2021)年7月正式核定本會為學習律師第二階段實務訓練機構,法學子將可申請至本所進行五個月之實務訓練。歡迎已通過律師高考之法律學子,且如獲留用有意願繼續於本所工作者,至104人力銀行投遞履歷,履歷審查通過後將安排筆試及面試。 相關安排如下: 1.實習規劃: 編號 中心別 內容 1 數位創新中心 智慧運輸相關政策法制、APEC CBPR企業個資守護、TPIPAS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網域名稱爭議處理、電子商務法制、永續能源法制等 2 價值拓展中心 創新創業政策與法制、數位匯流法制、中小企業法制、數位政府法制、企業法遵法制等 3 創意智財中心 文化科技法制、公司治理法制、智財策略法制、資料整合保護、TIPS台灣智慧財產管理制度等 4 會務中心 全會智財管理及推廣、全會法律事務服務 2.筆試及面試 日期 內容 Day 1 筆試、業務中心主管面試 Day 2 所長及副所長 *筆試及面試日期另與求職者協調安排 加入我們:https://stli.iii.org.tw/model.aspx?no=99 聯絡人:吳小姐/ 02-6631-1393/ yao127@iii.org.tw

2023/12/01 資策會科法所舉辦112年「精準健康法制研討會」,交流最新法制規範

隨著後疫情時代的催化,跨國合作及生醫結合資通訊產業加速精準醫療發展,並伴隨創新生醫技術多元展開,我國生醫產業亦已跟隨全球趨勢走向國際化、精準化,2022 BTC會議更聚焦精準健康、大數據等議題,顯見臺灣政府對精準健康產業發展之重視。 考量到在推動精準健康相關技術與產業的發展過程中,更需要時時觀測全球法制環境動態,尤其是疫情後,國內外生醫產業環境不論是技術還是法規皆有相當大幅度的變化,台灣生醫產業要進軍國際市場,需要放眼未來提前佈局,思考可能發生的挑戰並擬定應對方向。為協助我國精準健康產業生態系間不同角色間的知識與資源共享,建立跨域交流分享之機會,本所在經濟部產業技術司指導下,規劃以「核酸藥物」、「細胞及基因治療」、「精準醫療及檢測」等三大主題於2023年8月16日「精準健康法制研討會」,期盼集結生醫領域政府、產業等代表,共同交流法制法遵議題。 研討會中除了由本所研究團隊分享研析成果,亦邀請不同領域的先進們分享重點在於國際取證經驗,從醫療科技與法規變化看精準健康發展的趨勢與新思維,希望藉由這些寶貴的知識與經驗分享,激發產業界放眼國際市場,對未來有更多樣化的發展可能。 圖說:112年「精準健康法制研討會」於8月16日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行。 【場次一】核酸藥物產業之法制發展 本場次由主持人環球生技月刊 林明定總編輯開場後,首先由資策會科法所 方君仲法律研究員介紹歐美核酸藥物分類現況與法規趨勢,核酸藥物目前在美/歐的法規監管分類架構不同,同樣的技術與產品到美國與歐盟可能適用的監管路徑便不同,整體來說歐盟對於核酸藥物的分類較明確且細緻。接著由視航生醫 卓夙航創辦人分享該公司自行研發之短鏈核酸新藥進入多國臨床試驗的經驗,最後二位講者再加上二位與談人--環球生技月刊 林明定總編輯、法信諾生醫 張嘉銘董事長--一同與談,提及目前政府在發展核酸國家隊,他建議台灣在核酸產業鏈發展上,除了要有Pre-IND到上市階段產能配合的CDMO工廠,法規單位也應一同在其中制定相關法規,在各方彼此協作下,也才能一起成長加速產業發展。 圖說:圖左起為環球生技月刊 林明定總編輯、資策會科法所 方君仲法律研究員、視航生醫 卓夙航創辦人、法信諾生醫 張嘉銘董事長。 【場次二】再生/細胞醫療之法制突破 本場次由主持人中央研究院基因體中心 沈家寧研究員開場後,由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劉越萍司長分享從細胞治療管理到再生醫療專法之未來發展,說明衛福部針對再生醫療技術及製劑產品的管理架構,接著由富禾生醫 李建謀總經理分享臺日再生醫療法規比較,認為臺灣的再生醫療法規架構雖然參考日本,但架構比日本更加明確,而再生雙法的通過與否,不只是牽涉到產業遊戲規則的確立,還會影響到投資人的意願。最後,沈家寧研究員、李建謀總經理、李冬陽執行長以及安侯建業健康照護與生技服務產業團隊 蘇嘉瑞律師一同與談,交流不同利害關係人對再生醫療雙法的見解與期待。 圖說:圖左起為台灣精準醫療產業協會 蔡政憲理事長、中央研究院基因體中心 沈家寧 研究員、富禾生醫 李建謀總經理、永笙生技 李冬陽執行長、安侯建業健康照護與生技服務產業團隊 蘇嘉瑞律師 【場次三】精準檢測國內外法制剖析 首先由台灣精準醫療產業協會 蔡政憲理事長擔任主持人,資策會科法所 呂政諺法律研究員分享國際精準檢測法規趨勢研析,比較歐、美、韓、日目前對LDTs的監管架構設計。接著由瑞磁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陳祐寧副總經理分享該公司美國多重分子檢測取證經驗,他表示開發產品時,首先須釐清在FDA規範下的類別,因為也關乎產品所能取得的保險給付。最後,蔡政憲理事長、呂政諺法律研究員、陳祐寧副總經理以及台基盟生技 雷志賢營運長一同與談交流,共同研討了未來面對精準健康的發展需求台灣法規可如何優化,以及個資保護的議題。 圖說:圖左起為台灣精準醫療產業協會 蔡政憲理事長、資策會科法所 呂政諺法律研究員、台基盟生技 雷志賢營運長、瑞磁生技 陳祐寧副總經理。 奠基於疫情時的經驗,許多國家皆積極推出新的政策、法規變革以建立更強靭的生醫環境。像是(1)美國有多項政策與法案(如《降低通貨膨脹法》、《推進生物技術和生物製造倡議》)在藥價、支付制度上拉高藥品獲利門檻的同時,也擴大了生物技術與生物經濟的投資項目和資源,(2)歐盟發布新的HTA法規,從 2025 年開始,價值超過 100 萬美元的先進治療藥品(ATMP),在各國國家層級的健保報銷決策之前,需要先經歷歐盟中央審查的 HTA 流程,未來甚至擴展到所有根據歐盟中央審查核准的醫藥產品。(3)英國推動低風險臨床試驗的批准時間縮短一半,並透過與製藥價協議新的藥價機制,支持生命科學產業持續提供服務創新與經濟成長。這些新的法制變化,除了影響我國廠商的策略布局,參考國經驗也可看出我國的前瞻技術要落地,除了需要國內各方利害關係人凝聚共識,也需要能反映全球大環境市場的要求,才易讓這些新興藥物可營運的法制環境成形。 簡報線上閱覽 數創中心活動分享簡報_「精準健康法制研討會」

2023/11/30 2023 LINE PROTOSTAR 新星創業營 – 11月最終場 (實體參與報名)

.embed-container { position: relative; padding-bottom: 56.25%; height: 0; overflow: hidden; max-width: 100%; } .embed-container iframe, .embed-container object, .embed-container embed { position: absolute; top: 0; left: 0; width: 100%; height: 100%; } 「LINE PROTOSTAR 新星創業營」結合 LINE PROTOSTAR 自2015年新創育成輔導經驗、為創業新星們打造創業必備知識與實務的兩天工作坊! 2023年度最終場「LINE PROTOSTAR 新星創業營」即將於11月30日(四)、12月1日(五)在高雄亞灣新創園盛大展開!無論您是即將創業、正在創業,或是創業的路上遇到難題希望有貴人相助,都歡迎您免費報名參加!精彩的課程及和講師1對1諮詢的難得機會,千萬不要錯過! LINE PROTOSTAR 新星計劃已累積8年豐富新創培育與投資經驗,常態規劃舉辦系列專業課程、新創交流活動、年度大型新創宴會等;挾以LINE集團資源與戰略夥伴諮詢輔導,多年來幫助眾多新創快速成長。 應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邀請,LINE PROTOSTAR 將於高雄亞灣新創園舉辦為期兩天的「LINE PROTOSTAR Startup Workshop 新星創業營」;內容將涵蓋「LINE 生態系與平台資源」、「商業計劃與財務預測」、「公司治理與盡職調查」、「海外商務拓展」四大主題,系統化幫助團隊掌握創業路上商業計劃、財務、募資、法律到海外拓展等細節: ● 認識 LINE 平台資源,瞭解如何透過LINE快速放大成長 ● 了解 LINE 官方帳號 API,學習如何利用官方帳號打造產品與服務直接面向顧客 ● 學習公司治理,在創業初期即為公司建立合法合規運營方針,未來成長無慮 ● 學習規劃明確可執行的商業計劃,釐清里程碑與對應需求資源 ● 依據計劃打造務實又吸引創投的財務預測,掌握募資時機與細節 ● 如何介紹自己的公司,產品,服務,以最有效率的方式讓人了解你的生意 ● 評估拓展海外市場的可能,了解準備方向並及早進行相關規劃 一、詳細資訊如下 (一)主題:2023 LINE PROTOSTAR 新星創業營- 11月場 (實體參與) (二)日期與時間: 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10:00~17:30 2023年12月01日(星期五)10:00~17:00 (三)參與方式:實體參與(現場開放100位名額) ※ 報名時須於備註欄填寫 (1)公司目前發展或募資之階段 (2)是否有意願參與Day 2 的一對一諮詢,並請排序意願:法律/會計/海外發展/LINE相關  * 一對一諮詢將安排在第二天課程結束後12月1日(星期五)17:00~19:00 (3)註明葷食/素食(兩天皆免費提供午餐、下午茶) (四)注意事項: ● 本活動為免費報名,為兩天單日之活動 ● 本活動備有午餐及下午茶點,若全程參與另有結業證書與精美禮物 ●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 執行單位:LINE Taiwan ● 協辦單位:資策會科法所 二、課程內容: ● LINE 生態系與平台資源 ● 商業計劃與財務預測 ● 公司治理與盡職調查 ● 海外商務拓展 三、課程形式: ● 課程形式分為「實體參與」、「實體參與及1對1諮詢」、「線上直播參與」等三種參與方式 ● 「實體參與」之形式包含講座與分組實作 ● 「實體參與及1對1諮詢」特別安排與專業講師進行「1對1諮詢」之時段  - 針對法務、財務、海外發展、LINE生態系等四大主題深入對談  - 僅供實體參與學員參加,並須於報名時選擇 ● 「線上直播參與」僅觀看直播連結,無實體參與,直播連結將於報名成功後另行提供 四、其他資訊: 關於LINE PROTOSTAR新星計劃 LINE新星計劃開始於2015年,持續落實「企業參與新創」的理念,面向開發者與新創公司,提供LINE平台資源與育成輔導,並攜手產官學界建立夥伴關係,希望讓更多獨特創意與LINE生態圈結合,創造更美好的數位生活體驗。欲瞭解更多資訊,請瀏覽官方網站:https://protostar.line.me/

2023/11/30 2023 LINE PROTOSTAR 新星創業營 – 11月最終場 (線上參與報名)

.embed-container { position: relative; padding-bottom: 56.25%; height: 0; overflow: hidden; max-width: 100%; } .embed-container iframe, .embed-container object, .embed-container embed { position: absolute; top: 0; left: 0; width: 100%; height: 100%; } 「LINE PROTOSTAR 新星創業營」結合 LINE PROTOSTAR 自2015年新創育成輔導經驗、為創業新星們打造創業必備知識與實務的兩天工作坊! 2023年度最終場「LINE PROTOSTAR 新星創業營」即將於11月30日(四)、12月1日(五)在高雄亞灣新創園盛大展開!無論您是即將創業、正在創業,或是創業的路上遇到難題希望有貴人相助,都歡迎您免費報名參加!精彩的課程及和講師1對1諮詢的難得機會,千萬不要錯過! LINE PROTOSTAR 新星計劃已累積8年豐富新創培育與投資經驗,常態規劃舉辦系列專業課程、新創交流活動、年度大型新創宴會等;挾以LINE集團資源與戰略夥伴諮詢輔導,多年來幫助眾多新創快速成長。 應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邀請,LINE PROTOSTAR 將於高雄亞灣新創園舉辦為期兩天的「LINE PROTOSTAR Startup Workshop 新星創業營」;內容將涵蓋「LINE 生態系與平台資源」、「商業計劃與財務預測」、「公司治理與盡職調查」、「海外商務拓展」四大主題,系統化幫助團隊掌握創業路上商業計劃、財務、募資、法律到海外拓展等細節: ● 認識 LINE 平台資源,瞭解如何透過LINE快速放大成長 ● 了解 LINE 官方帳號 API,學習如何利用官方帳號打造產品與服務直接面向顧客 ● 學習公司治理,在創業初期即為公司建立合法合規運營方針,未來成長無慮 ● 學習規劃明確可執行的商業計劃,釐清里程碑與對應需求資源 ● 依據計劃打造務實又吸引創投的財務預測,掌握募資時機與細節 ● 如何介紹自己的公司,產品,服務,以最有效率的方式讓人了解你的生意 ● 評估拓展海外市場的可能,了解準備方向並及早進行相關規劃 一、詳細資訊如下 (一)主題:2023 LINE PROTOSTAR 新星創業營- 11月場(線上參與) (二)日期與時間: 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10:00~17:30 2023年12月01日(星期五)10:00~17:00 (三)參與方式:線上參與(線上會議連結將於活動前寄至email信箱) ※ 請留意,此頁面為報名線上參與,若需報名實體參與請洽實體報名頁面 ※ 線上參與無法參與一對一諮詢 ※ 線上參與無法提供餐、結業證書與禮品 (四)注意事項: ● 本活動為免費報名,為兩天單日之活動 ● 本活動備有午餐及下午茶點,若全程參與另有結業證書與精美禮物(僅限實體參與) ●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 執行單位:LINE Taiwan ● 協辦單位:資策會科法所 二、課程內容: ● LINE 生態系與平台資源 ● 商業計劃與財務預測 ● 公司治理與盡職調查 ● 海外商務拓展 三、課程形式: ● 課程形式分為「實體參與」、「實體參與及1對1諮詢」、「線上直播參與」等三種參與方式 ● 「實體參與」之形式包含講座與分組實作 ● 「實體參與及1對1諮詢」特別安排與專業講師進行「1對1諮詢」之時段  - 針對法務、財務、海外發展、LINE生態系等四大主題深入對談  - 僅供實體參與學員參加,並須於報名時選擇 ● 「線上直播參與」僅觀看直播連結,無實體參與,直播連結將於報名成功後另行提供 四、其他資訊: 關於LINE PROTOSTAR新星計劃 LINE新星計劃開始於2015年,持續落實「企業參與新創」的理念,面向開發者與新創公司,提供LINE平台資源與育成輔導,並攜手產官學界建立夥伴關係,希望讓更多獨特創意與LINE生態圈結合,創造更美好的數位生活體驗。欲瞭解更多資訊,請瀏覽官方網站:https://protostar.line.me/

2023/11/24 「跨域數位協作與管理」講座活動

在生成式AI等新興科技的數位浪潮下,產業創新應用蓬勃發展,同時也面臨機敏資料外洩、資料來源不明等資料治理問題,故各類型態的數位資料在生成、保護、維護、流通及應用等流程,皆會面臨需提出「數位資料證明」之情形,以證明數位資料相關行為或活動符合法令標準與組織內控等要求,故「數位資料的流程化管理機制」成為核心議題。 資策會科法所針對產業於112年11月24日辦理「跨域數位協作與管理」講座活動。本所自110年發布《重要數位資料治理暨管理制度規範(Essential Data Governance and Management System, EDGS)》,持續研析國際數位資料經濟及管理相關政策與配套。本次講座從國內產業需求、國際趨勢出發,並聯結了各新興資訊技術特性,邀請在AI、區塊鏈、數位身份辨識技術等領域之專家學者,提供應用新興技術方法進行資料治理,引導產業迎接制度管理挑戰,促進產業創造新興協作機會。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時  間:2023/11/24(五)13:30 - 16:10 議  程: 時間 議程 講者 13:30~ 報到 14:00~14:10 司儀開幕 14:10~14:15 貴賓致詞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蕭博仁 副執行長 14:15~14:50 數位證明-分散自治與透明信任基石台灣數位管理的實務分享 會計帳簿憑證辦法之國際接軌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蕭宏宜 所長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林金榮 合夥律師 觀看簡報 14:50~15:00 中場休息 15:00~15:15 產業運用標準持續強化內部資料流程與管理策略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張榮貴 常務理事 15:15~15:30 產業運用生成式AI之協作評估與管理策略 中央研究院資訊科技創新研究中心黃彥男 主任 15:30~15:45 產業運用區塊鏈打造證明基礎之協作評估與管理策略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胡仁維 副工程師 15:45~16:00 產業運用數位身份辨識技術之協作評估與管理策略 國立中央大學資訊管理系葉羅堯 副教授 16:00~16:10 賦歸 註:執行單位保留議程變更之權利。 ● 活動現場填寫問卷,可於報到處領取最新出版的「資料經濟的機會與挑戰(https://www.angle.com.tw/Book.asp?BKID=15528)」一書。 ● 「跨域數位協作與管理」講座活動-專享元照資料管理相關書籍優惠至「2023/11/27」(https://www.angle.com.tw/shopping_cart.asp?key=23103101-001&Inde=20231124)。 跨域數位協作與管理 ↑回議程表

2023/11/21 【線上】數位發展部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資安維辦法說明會(南部場)

◎本課程採實體與線上同步直播,本網頁為線上報名頁面,如欲現場實體參加,請至實體報名頁面:https://stli.iii.org.tw/news-event.aspx?no=16&d=1264 數位發展部訂定之《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下稱安維辦法),已於112年10月12日發布施行。本次說明會安排安維辦法宣導,並講解安全維護計畫訂定範例及資安案例分享,幫助業者掌握新規範適用下的因應作法。 誠摯邀請數位產業界,包含電腦、資訊軟體、遊戲與電子商務等有關公協會代表及業者與會,共同掌握數位時代個資保護趨勢及作法。 主辦單位: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時  間:2023/11/21(二)14:00 - 15:30 議  程: 時間 議程 主講人 13:30-14:00 報到 14:00-14:10 主席致詞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14:10-14:35 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資安維辦法宣導 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觀看簡報 14:35-15:00 資安案例分享 資訊工業策進會資安科技研究所 15:00-15:30 綜合討論 15:30 賦歸 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資安維辦法宣導 ↑回議程表

2023/11/30 英國交通部推出MaaS實務準則,達成兼顧永續與包容的次世代MaaS服務

英國交通部(Department for Transportation, DfT)於2023年8月30日提出「交通行動服務(MaaS)實務準則(Mobility as a Service: code of practice)」,內容針對MaaS之提供商,提出產品及服務建議。MaaS實務準則涵蓋包含以下五個面向,以提供MaaS廠商具體明確的產品設計及營運建議: 1. 交通包容性與近用性(accessibility),例如應盡力避免產品之AI演算法產生偏見、確保AI學習資料無偏差;產品介面應提供視覺、聽覺輔助功能;針對身障民眾應提供適當之交通路線建議,以及應提供偏鄉、無網路區域非線上(offline)服務管道; 2. 低碳運輸之推廣,如納入更多步行、單車等環保交通選項; 3. 友善之多元支付方式,如現金、數位支付、定期套票,並整合火車、地鐵、客運、公車之支付系統; 4. 資料分享與資料安全並重,保障使用者隱私,如採用公認之資料安全標準以及與同業簽訂資料共享契約; 5. 重視消費者權益保障,鼓勵平台間公平競爭,如釐清各參與者間之責任,避免消費者投訴無門,以及提供線上及非線上聯絡窗口,及時處理消費者需求等。

2023/11/30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提議恢復網路中立相關規範,並發布規則草案

美國FCC主席Jessica Rosenworcel於2023年9月26日發表演說,並於內容中提案恢復在美國前總統川普任期間被廢止的網路中立性(Net Neutrality)相關規定,包含禁止寬頻網路業者對給付額外費用者提供「快速線路(fast lanes)」,或禁止電信業者對其網路服務減慢網速等規定。 FCC表示網路中立性規範可維護以下4大要點,包含: 1. 開放性:避免消費者觀看合法內容受阻,或是需要支付額外費用取得。 2. 國家安全:將寬頻網路渠道重新分配,以對抗潛在國安威脅。 3. 資訊安全:FCC得以強化寬頻網路韌性(resiliency),並要求網路業者在中斷網路時,需先行通知FCC與消費者。 4. 全國標準性:將樹立全國統一標準取代各州自行規範。 然而,有產學界的反對意見指出,在相關規定廢止期間,並未發現有網路業者因額外收費而對消費者的網路內容或網速進行干預。故認為FCC誇大了這些隱憂。 2023年10月19日,FCC在內部表決後,確定開始恢復網路中立規則程序,並於隔日發布包含最新草案內容之擬議規則制定通知(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草案除包含以上4要點相關規範以外,亦包含對寬頻網路近用業者(Broadband Internet Access Service,BIAS)等相關業者要求與限制,例如: 1. BIAS業者必須為殘疾消費者(disabilities)提供網路使用相關幫助。 2. BIAS業者將劃分為電信業者(telecommunications service)並適用相關規定。 針對目前草案內容,FCC目前正在公開徵詢意見,預定徵詢期限至2023年12月24日,並在2024年1月17日將意見彙整回報後,再進行後續表決及相關程序。 若網路中立性規範恢復,可能影響具跨國業務的網路業者,進一步影響其他國家的網路政策與法規,故亦可能對台灣網路業者與網路政策產生影響,值得我國持續關注後續發展。 本文同步刊登於TIPS網(https://www.tips.org.tw)

2023/11/27 澳洲提出《2023年法定聲明修正法案》,將正式認可數位化法定聲明的效力

澳洲眾議院在2023年9月提出了《2023年法定聲明修正法案》(Statutory Declarations Amendment Bill 2023),法定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是大英國協法體系中的一種法律行為,效力相當於宣誓,以確認聲明人聲明內容為真。如受雇者可以法定聲明的方式聲明自己的工作經歷屬實,以做為受雇資料不全時的補充。該修正案將使數位方式(digital execution)進行的法定聲明和傳統書面形式具有相同效力。 澳洲政府在Covid-19期間,為了因應疫情對於整個社會的衝擊,在實體接觸困難的社會環境下導入大量臨時措施,但是這些臨時措施將會於2023年12月31日時效到期後失去效力。 本次的修正案除了將允許電子簽名(electronic signature)和視訊見證(video-link witnessing)等數位形式作為進行法定聲明的方式外,亦進一步規定只有在經過核可並且授權的數位平臺(如myGov)才可以進行有效的數位法定聲明。除此之外,使用者也需通過這些線上平臺的身分驗證(如myGovID)後才能使用這一服務,以確認法定聲明發表人的身份並確保該聲明之效力。 為了確保透明和釐清平臺的責任歸屬,該法案除了對數位平臺進行隱私、資安和防詐騙的規範外,亦禁止數位平臺儲存或保留使用者法定聲明的副本,因為這些法定聲明可能都含有高度敏感的個人資訊。 該法案的目的並非要完全取代傳統書面紙張在法定聲明中的地位,而是為了澳洲人民在做成法定聲明時提供另一個不受到地理、實體限制的選擇,這種改變讓個人和企業藉由數位化平臺快速且不受實體距離影響完備所需的法律文件,使他們能夠便捷的享有那些需要法定聲明的政府服務。 澳洲政府為了因應社會變遷及數位時代的來臨,在法律體系中賦予數位形式明確效力,並且嘗試建立起可信賴的數位平臺與路徑,其制度設計及後續影響,可以作為我國推動國家數位轉型時的參考。

2023/11/27 韓國中小企業暨新創事業部發布「韓國新創政策」,力求成為全球前三大「新創企業之國」

韓國中小企業暨新創事業部(Ministry of SMEs and Startups, MSS)於2023年8月30日公布「韓國新創政策」(Startup Korea),是一項提供新創企業中、長期支持的全面性政策。 韓國中小企業暨新創事業部部長李泳(LEE Young)指出,韓國新創生態圈受政府積極推動創新創業政策以及鼓勵創業的大力支持不斷蓬勃發展。而政府創新創業政策在面對近年來勢洶洶的全球數位浪潮中,必須有所變革創新,方足以因應現今數位經濟時代下之產業轉型需求,從而在競爭激烈的全球市場中勝出。 「韓國新創政策」提出三大重點策略: (1)超越邊界(Beyond Boundaries):MSS將打造國際級的創業生態新系統,以加速韓國新創企業與國際接軌。 放寬外國專業人才工作簽證(E-7 Visa)申請標準,向擁有創新技術發展可行性的外國新創提供創業家簽證(Startup Visa)和資金,以建立更具包容性的創業生態系統。 (2)團結一致(Solidarity):MSS將推動政府民間攜手整合資金投入新創,同時還將為新創企業引介更多的財務資源。 設立「韓國新創基金」(Startup Korea Fund),由政府與民間共同投資,目標是到2027年時基金總規模可達2兆韓元,將以具先進科學和工程創新技術的深度技術(Deep Tech)新創,例如AI、半導體等為重點投資對象。此外,亦將透過更多元的投資和貸款模式,增加新創企業取得資金的管道。 (3)產業群聚、平等機會以及開放式創新(Regional Startup, Equal Opportunity + Open Innovation):MSS將推動新創產業群聚生態鏈的發展,以及加速企業集團與新創企業的鏈結。 計劃建構新創產業群聚生態鏈,以帶動長期被忽視的區域產業發展可能性。例如將在定錨企業(Anchor Company)、大學以及研究機構緊密生活商圈中建設Space-K創業中心(Provincial Space-K)。又,推動新創與企業間之合作項目擴大到AI以及生物技術等十大新興產業。 藉由「韓國新創政策」,韓國力求實現新增5家百大新創獨角獸,以及成為全球前三大「新創企業之國」之目標。 面對全球數位轉型浪潮,台灣政府應從國際動向觀察政策趨勢,韓國中小企業暨新創事業部發布之「韓國新創政策」,非常值得我國參考借鏡。

2023/11/27 韓國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法並對其執行命令指引提出修正草案

2023年9月27日,韓國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Commission, PIPC)就《個人資料保護法》(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 PIPA)執行命令之指引修正(Enforcement Decree Amendment Guide)草案展開諮詢,諮詢將持續至2023年11月30日為止。韓國於2023年3月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該修正於2023年9月15日生效,而指引修正之目的即是協助各界能夠遵循新修法後的義務,因此該指引草案詳細說明了修法後有關資料蒐集、獲得當事人同意之條件、使用和提供存取要求等內容。最終版的指引預計將於2023年12月發布。 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於2023年的修訂範圍廣泛,特別是關於跨領域和行業個人資料處理標準等,使得公私部門中的資料處理人員和資料隱私人員必須深入瞭解此些變化,以確保能遵守最新的法律規定。 修訂後的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強調實際保障資料主體的權利,並調整網路和實體業務之間不一致的資料處理標準,藉以迎接全面的數位轉型。此次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重點如下: 1.強調確保資料主體的權利,即使在緊急情況下蒐集或處理個人資料時仍須提供足夠的保護措施。 2.釐清並調整網路和實體業務的不明確或不一致的法規,例如資料外洩的報告和通知時限、蒐集和利用14歲以下兒童個人資料需要獲得法定監護人同意的要求,以及對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標準等。 3.要求處理大量個人資料的公共機構需強化保護措施,包括應分析和檢查存取記錄、指定負責每個系統的管理員,以及通知使用公共系統未經授權存取個人資料的事件等。 4.跨境資料傳輸條件調整為可傳輸至保護程度與韓國相當的國家或地區;並調整處罰金額,防止處罰金額過高超出責任範圍。。 韓國PIPC主委表示,此次對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修訂,反映了對資料主體權利更強大保護的需求。同時,考慮到此次修法的變動較大,建議各領域從業人員皆須仔細確認相關法遵內容,PIPC將針對不同領域需求來量身定制說明活動,積極提高大眾對修訂後的《PIPA》內容的理解程度,以確保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後的實施。

2023/11/16 歐盟執委會提出ESG評鑑機構監管草案,以健全歐盟永續金融市場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於2023年6月13日發佈「環境、社會與治理(ESG)評鑑透明度與誠信的規則草案(Proposal for a REGULATION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the transparency and integrity of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rating activities,下稱本草案)」,以健全歐盟永續金融市場。 ESG評鑑係指評鑑機構向投資者和金融機構提供有關ESG的投資策略和風險管理等關鍵資訊,在歐盟永續金融市場扮演重要角色。因此本草案提出評鑑機構治理與利益衝突防免的規範,確保ESG評鑑機構誠信營運、提升評鑑的可靠性和透明度、並協助投資者作出更明智的永續投資決策。本草案要點如下: (1)授權許可:ESG評鑑機構原則上須取得歐洲證券與市場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 ESMA)的授權許可,始得於歐盟境內經營ESG評鑑業務。如為第三國ESG評鑑機構,則須申請取得同等認定(equivalence decision)後始得在歐盟經營ESG評鑑業務 (2)評鑑機構內部治理:要求ESG評鑑機構確保其獨立性、建立申訴處理機制、限制評鑑機構兼營金融與稽核業務等 (3)提升評鑑透明度:要求ESG評鑑機構公開揭露方法論、模型、主要假設與技術標準等 (4)授予ESMA監管權力:ESMA得要求評鑑機構與相關人士提供資料、詢問評鑑機構代表或職員、甚至實地查核等措施;就違反規定的評鑑機構,ESMA亦有要求暫停營運、課予罰鍰以及撤銷經營許可的權力

2023年10月出刊 第35卷第10期

親愛的讀者 若說生成式AI是去(2022)年底至今年最熱門的科技關鍵字,應該沒有人會反對。以Open AI公司推出的ChatGPT為例,已經衍生關於資料偏見及完整性問題、生成文本被用於詐欺及傳遞錯誤訊息,以及侵害他人著作權之可能性。相較於風險,生成式AI也揭示了一些機會,並開始探究商業利用的可能性。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但人性對於科技之好惡,則猶如羅馬神話中前後各有一張臉的Janus。本期特安排專文,初探美、歐、日對於生成式AI的監管方向,供各界進一步思考在管制過度與管制麻木之間的權衡及藝術。 編輯部

2023年09月出刊 第35卷第09期

親愛的讀者 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民眾更常在家瀏覽網站並下單購買,因而加速電子商務蓬勃發展。企業蒐集相關民眾消費資料,以洞燭商機並投放更為精準的行銷廣告,卻也因此提升個資洩漏及隱私風險。日本經濟產業省與總務省於今(2023)年4月共同發布「數位轉型時代企業隱私治理指南」1.3版,供企業作為研擬隱私治理相關策略及備援方案之參考,以求於促進產業應用的同時兼顧隱私保護。 編輯部

2023年08月出刊 第35卷第08期

親愛的讀者 美國於增修《經濟間諜法》(Economic Espionage Act of 1996)之後,涉及國家安全之營業秘密侵害事件依舊頻傳,總統拜登遂於今(2023)年1月簽署《保護美國智慧財產權法》(Protecting Ame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ct of 2022, PAIP),期望利用經濟制裁嚇阻外國法人機關(構)與自然人竊取美國的營業秘密。為免涉及國家安全之核心技術外流,我國亦於去(2022)年修正《國家安全法》,增訂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相關之妨害營業秘密處罰規定。各國競相以法律作為嚇阻關鍵技術外流之政策工具,可謂全球化之另類反動,亦可謂二次世界大戰及冷戰結束以來,全球最劇烈之價值體系重構。 編輯部

2023年07月出刊 第35卷第07期

親愛的讀者 國發會於去(111)年3月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碳捕捉、利用及封存(CCUS)係淨零轉型十二項關鍵戰略之一,並強調要透過沙盒計畫試驗實證場域並排除相關法規限制,以驗證封存安全性並取得監測數據,進而建立相關管理制度。本期特安排專文析介國際能源總署(IEA)於2022年7月發布之CCUS法律與管制框架指引(Legal and Regulatory Frameworks for CCUS: An IEA CCUS Handbook),以協助各國制定CCUS相關規範和框架,並與我國相關法規現況進行對照、分析,並嘗試提出對應建議,期能有助於我國相關法制之規劃,奠基淨零轉型之法制基礎。 編輯部

2023年06月出刊 第35卷第06期

親愛的讀者 美國自2019年5月起,將華為(Huawei)及其於美國境外之分支機構,一概列入「實體清單」(Entity List)。自此,所有自美國出口、再出口或境內移轉(in-country transfer)的貨品、軟體及技術,只要與華為相關,皆須依《出口管制規則》(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EAR)申請許可。美國對華為的出口管制,為美中科技戰開啟新的局面。希捷科技公司(Seagate Technology LLC)於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間,在未提出上述申請的情況下,向華為銷售傳統硬碟,而被美國產業及安全局(BIS)處以高達3億美元的民事罰款(Civil penalty),並作出多年稽核要求及為期5年之暫時出口禁令。本期特為文析介本案,以為我國思考出口管制法規及因應國際局勢之借鏡。 編輯部

2023年05月出刊 第35卷第05期

親愛的讀者 為避免氣候變遷帶來的各種風險,許多國家已著手規劃各種因應措施,然而因應措施可能產生各種預期外之影響,使受影響的族群落入更不利的處境,進而阻礙或抵消淨零轉型的進展。因此,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近期成為各國關注的關鍵議題,2015年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即指出各國於低碳發展過程中應考量勞動力的公正轉型,以及創造尊嚴工作與優質就業機會。本期安排專文,借鑑擁有豐富公正轉型制度規劃經驗的加拿大與蘇格蘭,並與我國相關之關鍵戰略行動計畫比較,並對未來方向提出初步建議。 編輯部

2023/05/08 科法所與《最佳利益2》劇組出資合作 營造律政辦公環境的美學質感

劉慧茹...《閱讀更多》

2023/05/02 科法所透視《最佳利益2》取景400坪辦公室

鏡週刊 劉慧茹...《閱讀更多》

2023/04/28 資策會科法所力挺協拍 《最佳利益2-決戰利益》拍出律政職場文化

圖一:《最佳利益2-決戰利益》取景於資策會科法所辦公區。 (由「群之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臺灣法律題材電視劇《最佳利益2-決戰利益》、《最佳利益3-最終利益》,第二、三季將於本月29日在公共電視陸續上檔。由資深製作人陳慧玲領軍,與法學背景的導演林立書、編劇林珮瑜與陳文梓攜手合作。這部劇企圖以執業律師的視角切入臺灣司法案件,衍生出司法與正義的思辨。資策會科法所力挺影視作品,體恤劇組在疫情期間拍戲,過程不易,所內出借整層辦公室供團隊拍攝,通過畫面呈現法律工作者的職場樣貌,呼應劇中律師事務所的寫實環境。 資策會科法所副所長顧振豪表示,律政劇在歐美日韓已是百花齊放,讓法律從業人員對作品中的律政職場文化產生共鳴,在網路平台上累積穩定的收視群眾,不少影視團體看重各行職人精神,邀請在職律師現身說法,探討律政劇帶給大眾的法律觀點。《最佳利益》系列揣摩法界生態,創作團隊以法律人的口吻和思維創造經典台詞,建構法律群體的共同記憶,合理又懸疑的劇情引人追看,值得對該領域有興趣的民眾細細品味。 圖二:女主角天心在《最佳利益2-決戰利益》劇照。 (由「群之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法律界新秀若想一探《最佳利益》的拍攝場景,科法所歡迎對法律有興趣者和學習律師加入。本所為臺灣最主要的科技法律人才聚集地,以精深的法律專業提供務實的解決方案,協助政府打造優質的科技與新興產業發展法制環境,目前提供科法所內四個中心:數位創新、價值拓展、創意智財、會務法律的工作機會給求職者選擇。各類招募計畫,將於科法所官網另行公告。詳細計畫說明及所有職缺請點選以下連結。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官方網站】 https://stli.iii.org.tw/model.aspx?no=99

2022/12/19 「品牌智財風險查核表」以三大面向/七題關鍵問項,提醒企業品牌經營之智財風險!

為協助企業快速掌握品牌智財風險(例如無法取得商標、被搶註、被控侵權等)並及時採取因應措施,可透過「品牌智財風險查核表」:從品牌標識設計、品牌通路拓展、品牌行銷宣傳三大面向/七題關鍵問項,協助企業快速辨識品牌經營過程中潛藏之三大智財風險(包含品牌商標被控侵權、品牌商標被搶先註冊、品牌商標權利被廢止等),釐清品牌保護現況,以維護品牌發展。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創意智財中心從101年到111年已協助80多家企業因應品牌經營過程常見的智財風險,如:商標搶註、仿冒、被控侵權、經銷代理爭議等,產業別橫跨資訊科技、傳統製造、醫藥民生與服務業等。具體服務內容是針對企業的品牌發展各階段需求,如:品牌策略定位、體驗溝通、通路拓展等,提供對應的品牌智財風險預測與客製化品牌智財輔導,協助挖掘企業核心資產、保護企業品牌,以鞏固品牌形象及提升品牌價值。 本「品牌智財風險查核表」將協助企業檢視品牌的智財保護管理現況,「企業可依據填答結果獲得回覆建議與各項資源,著手規劃品牌發展現階段所需的智財防護網。 【線上查核檢視】立即線上檢視:https://forms.office.com/r/6M3ZfMwMA3 聯絡方式: 龔芳儀研究員/ 02-6631-1159 / tiffanykung@iii.org.tw 林昭如專案經理/ 02-6631-1186 / chaojuin@iii.org.tw

2023/11/14 NEW 資策會科法所:因應無人機應用管理需求,UTM發展為國際趨勢

圖一:無人機示意圖。 隨著資訊科技技術的提升,無人機創新應用日漸引人注目,除改變生活習慣與商業模式外,也讓產業困境迎來新契機,同時也使智慧運輸展開新頁。而面對重重困局,或可基於無人機的商用發展前瞻性,透過無人機多元應用與技術突破使問題能迎刃而解,並可望為產業模式帶來新樣貌以及不容小覷的巨大效益。 鑑於無人機應用技術的趨勢發展,當無人機在有限空域進行各種用途的飛航活動,將導致有限空域的情況複雜化,從而產生空域安全隱憂。對此,為保障低空域無人機飛航安全,各國相繼就無人機飛航管理進行研議,參酌「有人機的空中飛航管理」(Air Traffic Management, ATM)定義,提出無人機所適用的「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飛航管理」(UAS Traffic Management, UTM),透過整合使有人與無人航空器共享空域。 圖二:ATM 與 UTM 概念的釐清。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資策會科法所)指出,台灣無人機發展並不落於人後,參考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的立法經驗與規範、國內環境與利害關係人意見,台灣於2018年4月3日通過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的增訂,建立全面性安全管理機制。而對於無人機相關進階操作與應用需求,為避免產生無法適用現行民航法規定,而阻礙無人機發展,台灣於2018年11月30日通過《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建立無人載具創新實驗規範,透過暫時排除相關監理法規的適用,提供無人載具友善規範環境並帶動無人載具技術供應鏈體系,同時剖析創新技術與現行規範是否具有法規調適空間。目前台灣已通過首件無人機創新實驗案件進行無人機全自主化飛行實驗,鬆綁無人機操作人應隨時進行監控的規定,以驗證在無人機高度自主化的情況下減輕人力負擔的可能性。隨著無人機高度自主化與視距外飛行應用的增加,台灣須持續推動UTM建置,以完善管理無人機並減輕相關行政流程負擔。對此,資策會科法所建議參酌美國UTM功能場域測試及政策措施,以台灣民航規範為基礎,創新沙盒機制為後盾,透過產官學研協力合作改善無人機相關標準、資料交換方法及資安能力,繼而實現並普及無人機進階應用的願景。

2023/11/08 NEW 難以忽視的趨勢--法人研究機構管理營業秘密

圖說:資策會科法所本日舉辦「法人研究機構的營業秘密管理趨勢與實務分享」,由左至右依序為:國家衛生研究院許惠恒副院長、智慧財產局廖承威局長、農業科技研究院黃文意副院長、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蕭宏宜所長親臨致詞並一同合影。 隨著臺灣積極推動產學合作,法人研究機構也會有交流其技術機密、研發成果的情形,因此存在一定的洩密風險。資策會科法所在本(8)日盛大舉辦「法人研究機構的營業秘密管理趨勢與實務分享」,與各領域研究單位交流營業秘密的管理經驗。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局)廖承威局長、農業科技研究院(農科院)黃文意副院長、國家衛生研究院(國衛院)許惠恒副院長以及資策會科法所蕭宏宜所長親臨致詞,以不同領域的推動定位指出法人研究機構的確須要重視營業秘密的管理。 智慧局國際及法律事務室何燦成主任表示,智慧局長期致力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意識到無論哪個領域的法人研究機構都會有營業秘密的管理需求,因此聚焦在如何以政策去引導各個法人研究機構開始推動管理。在農業領域,由於近年國內外農業相關智財訴訟漸增,農科院產業發展中心成果加值組洪良政組長表示,對於農業領域之研發成果的管理有其必要性,為了避免重要的研發機密洩露,因此著重在人員、文件資料的管理上。在醫藥衛生領域,國衛院技轉及育成中心蔡熙文主任則表示,國內法規的變動,如去(111)年修正的「國安法」及今(112)年底即將訂定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是其強化研發機密保護管理的契機之一,在與資策會科法所的合作專案中,釐清如何精進營業秘密管理現況,並在考量各實驗室的落實度差異後,聚焦主要風險以及各實驗室可操作的營業秘密管理項目,形成「國家衛生研究院研發機密管理指引」作為現階段的推動策略。 最後由執行單位資策會科法所收斂前述法人研究機構的營業秘密管理概況,強調須建立屬於法人研究機構的營業秘密管理規範,並建議透過階段性的推廣來帶動整體法人研究機構的營業秘密管理環境。資策會科法所創意智財中心鄒宗萱副主任特別提及,考量到法人研究機構的營業秘密管理現況、日本推動大學營業秘密管理的經驗、國內判決實務等,首應聚焦在人員及文件資料等13個管理項目上。另外,透過三種不同階段性的管理策略(入門、基本、強化),將有助於法人研究機構依據其規模大小、自身需求、資源考量等因素,評估其現階段所應採取的管理措施,同時亦能作為法人研究機構循序強化營業秘密管理的藍圖。

資策會科法所提出供應鏈資安議題指引,幫助半導體產業提升供應鏈資安意識

  資策會科法所與資安科技研究所、軟體技術研究院,合作執行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111年科技專案-臺灣資安卓越深耕-半導體及資通訊供應鏈資安關鍵技術發展計畫,以半導體及資通訊產業供應鏈資安為核心,研析近年美國、歐盟、日本地區相關之供應鏈資安威脅態勢、國際與產業標準(包含:美國CMMC 2.0、SEMI E187、BSIMM第12版、IEC 62443),提出「供應鏈資安議題指引」,作為我國半導體產業可對應之國際或產業資安標準藍圖。並藉由舉辦「資安情蒐暨資安政策趨勢研討會—以半導體供應鏈為核心」,發表供應鏈資安國際法制政策研析成果,引導國內半導體及資通訊業者掌握國際重要相關供應鏈資安議題趨勢、增進資安情蒐交流,從而促進企業組織改善內部資安管理,提升其在國際供應鏈中的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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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期法律透析 第35卷第10期 2023年10月出刊

親愛的讀者

若說生成式AI是去(2022)年底至今年最熱門的科技關鍵字,應該沒有人會反對。以Open AI公司推出的ChatGPT為例,已經衍生關於資料偏見及完整性問題、生成文本被用於詐欺及傳遞錯誤訊息,以及侵害他人著作權之可能性。相較於風險,生成式AI也揭示了一些機會,並開始探究商業利用的可能性。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但人性對於科技之好惡,則猶如羅馬神話中前後各有一張臉的Janus。本期特安排專文,初探美、歐、日對於生成式AI的監管方向,供各界進一步思考在管制過度與管制麻木之間的權衡及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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