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亦儒目前擔任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數位創新中心產業策略組組長,主要執行無人載具科技創新沙盒暨實證運行推動計畫、再生能源發展策略暨政策法制整備研究計畫,專擅無人載具、智慧運輸領域及永續綠能法制。
.國立臺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科學系學士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法律研究員(2016年12月至2020年6月)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數位創新中心產業策略組專案經理(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數位創新中心產業策略組組長(2021年6月迄今)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2023年度專業典範獎
碩博士論文
.柯亦儒,《城市聯盟在氣候變遷領域的崛起與管制角色之初探》,國立台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5)
專書
.王自雄、柯亦儒、周晨蕙等人編 ,《自駕車的第一本法律書》,經濟部,(2018年9月)
.王自雄主編,《AI法制的3H:人工智慧這樣管就對了》,元照出版,第一版(2023年11月)
文章
.柯亦儒,〈英國交通部公開新的無人機管制方案並徵詢意見〉,《科技法律透析》,第 29 卷 第 2 期(2017年2月)
.柯亦儒,〈從歐洲法院 Case C-527/15 看新興數位裝置對著作權指令詮釋範圍之影響〉,《科技法律透析》,第 29 卷 第 7 期(2017年7月)
.柯亦儒,〈澳洲國家交通委員會提出自駕車試驗指南〉,《科技法律透析》,第 29 卷 第 11 期(2017年11月)
.柯亦儒,〈澳洲國家交通委員會提出「修正駕駛法律以支持自動駕駛車輛」討論文件諮詢自駕車責任歸屬〉,《科技法律透析》,第 30 卷 第 2 期(2018年2月)
.柯亦儒,〈簡析加州推動電動車發展布建之法制政策〉,《科技法律透析》,第 30 卷 第 7期(2018年7月)
.柯亦儒,〈美國NHTSA發布自駕系統安全框架草案,就自駕車安全性評估原則與內容徵詢公眾意見〉,《科技法律透析》,第 33 卷 第 2 期(2021年2月)
.柯亦儒,〈各國淨零碳排趨勢簡析〉,AISP(2023年8月)
.柯亦儒、陳箴,〈釐清AI責任:歐盟AI責任相關規範草案之影響──以自駕車侵權責任為例〉,《AI法制的3H:人工智慧這樣管就對了》,元照出版,第一版(2023年11月)
.柯亦儒,〈AI應用於能源部門的機會與挑戰〉,AISP(2024年7月)
.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認證永續資訊規劃師(2025)
.ISO/IEC 42001: 2023(人工智慧管理系統)主導稽核員
.ISO 32210: 2022(永續金融—企業永續風險與機會系統性管理框架)考試及格
.ISO 14068-1: 2023 (PAS 2060 )(碳中和)主任查證員
.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TPIPAS)個人資料管理師
.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TPIPAS)個人資料內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