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

親愛的讀者

  數位經濟(digital economy)與人工智慧(AI)持續發燒,包括個資在內的資料如何管理及治理,亦持續處於科技法律焦點的前沿。加拿大隱私委員辦公室(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of Canada, OPC)更新《企業隱私指引》(Privacy Guide for Businesses),除了簡述《聯邦個人資料保護及電子文件法》(PIPEDA)及其適用範圍,亦包含個資事故處理之標準及程序釋疑,以協助企業能夠更簡易地落實消費者隱私保護。面對新冠肺炎(COVID-19)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德國聯邦經濟暨能源部(BMWi)與聯邦健康部(BMG)共同發布「資料協助治療」政策文件,針對健康資料創新計畫公布路線圖,期能透過全國醫療資料之蒐整及分析,改善醫療照護並控制大規模流行性疾病。

  新的一年充滿挑戰,也充滿機會。本刊將持續安排最貼近產業脈動的科技法律專文,也祝各位讀者新年愉快,犇春納福,闔家平安。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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