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

親愛的讀者

  技術研發是推動產業前進的引擎,相關法制的完備更是不可或缺的關鍵基礎。本期安排相關專文兩篇,除了分享歐盟科研政策的最新發展外,亦深入探究美國拜杜法施行細則的修法,並聚焦於研發成果管理流程的回報義務。鑑於歐盟科研架構計畫與下一期之Horizon Europe的重要性,本期簡要說明後者之重點並觀察前後差異,以之作為我國科研政策未來之研擬方向參考。而美國的《拜杜法》(Bayh-Dole Act),亦即《大學與小型企業專利程序法》,賦予小型企業、大學及非營利組織等與聯邦政府簽訂資助協議者,能獲得受資助而產生之研發成果的專利權,從而促進政府資助的研發成果得以商業化,被經濟學人雜誌(the Economist)評為是美國過去半世紀以來最具啟發性的法案。本期則為文析介該法施行細則之核心規範及其於2018年之修正內容、電子回報系統iEdison,以及兩者相互建構之研發成果管理回報流程,期能藉此助於「促進政府資助技術從實驗室技轉至市場」之願景。

  本刊將持續安排最貼近產業脈動的科技法律專文,敬請期待。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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