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
本期安排「數位經濟下的競爭法制」特別企劃單元,並以資料驅動之競爭法制政策,以及網紅經濟下之薦證廣告為題,分別析述歐盟執行委員會於2019年公布之「數位時代的競爭政策」報告,對於數位時代整體競爭層面,包括獨占、數位平台、資料、以及事業結合的面向之觀察與討論。對於「網紅經濟」下的網路名人(internet celebrity)或主要意見領袖(key opinion leader, KOL)若因與產品業者間之特定合作關係而為薦證時,消費者權益及市場交易秩序之確保,本期特別企劃單元亦透過分析比較各國立法例,提出薦證者是否已善盡責任之判斷依據。最後,針對傳統課稅模式於數位經濟下,無法對於跨境電商服務合理課稅致生之租稅侵蝕,本期於「法學新論」單元則透過研析歐盟數位稅草案及預期引發之經貿法議題,並比較各國相應之內國法制政策改革,進一步析論我國因應之道。
本刊將持續安排更多元之熱門科技法律專文,敬請期待。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