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2條配套子法座談會

活動內容說明
現今網際網路普及化,再加上交易市場範圍之擴張,使網路購物已逐漸成為現代人主要的消費型態之一。惟相較於一般民眾,身心障礙者,尤其是視能障礙者,使用網際網路仍具相當的困難度與不便利性。然藉著科技發展,網路購物本身無空間限制的特性,對於解決身心障礙者至實體店面消費之不便利具有相當大的助益。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2條第1項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於第3款之公共資訊無障礙,應協助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並明令主管機關,應針對利用網路、電信、廣播、電視等設施者,提供視、聽、語等功能障礙國民無障礙閱讀、觀看、轉接或傳送等輔助、補助措施,制定相關規範子法。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權益並滿足身心障礙者公共資訊無障礙之需求,經濟部商業司期透過本次會議之舉辦,匯集產、官、學研之專業意見與實務經驗,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子法之修定,提供更完善的建議,使擬訂定之規範能兼顧電子商務實務發展的需求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之助益。
舉辦地點描述
經濟部商業司 C203會議室(台北市福州街15號)
報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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