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下的智財權衝擊與影響 資策會科法所:應注意TRIPS理事會協商結果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10616 17:08:17)


印度等國提案豁免COVID-19預防、治療相關產品與技術部分智財權規定。資策會科法所提醒應注意TRIPS理事會協商結果

 


資策會科法所王德瀛專案經理提醒,印度等國之提案可能對我國廠商智財權保護帶來影響

  根據外電報導,世界貿易組織(WTO)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理事會(The Council for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TRIPS理事會)於本(6)月初進行的定期會議中,同意就印度為首的60餘個WTO會員所提出的「為預防、遏止與治療COVID-19而對特定TRIPS條款進行豁免」(IP/C/W/669)提案文字展開協商。內容要求對預防、治療、抑制COVID-19有關的醫療產品或技術(例如醫療器材、PPE、疫苗、藥品等,含其原料)及其相關製造方法,暫時性豁免會員國在「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PIS協定)下,對其部份智慧財產權之保護義務,其豁免的時間至少3年。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資策會科法所)專案經理王德瀛提醒,此一提案對於國內生產製造或擁有相關技術業者的智慧財產權,可能有所衝擊,應密切注意談判結果。

  王德瀛強調,在此提案下,國內相關業者需要特別注意兩個面向。首先,其適用的對象不僅止於報端常討論的疫苗,而是包含所有與COVID-19之預防、治療、抑制有關的醫療產品或技術。例如我國目前已經有廠商生產、外銷的個人防護設備、病毒(或抗體)檢測試劑、設備、採檢機器人、甚至呼吸器等,都可能會落入豁免的範圍。

  此外,此次提案排除的範圍並不僅限於專利(包含設計專利),尚包含著作權及TRIPS協定規範的未公開資料保護(內含包含營業秘密及新藥審查時提供之未公開資料)。王德瀛提醒,由於專利的強制授權仍應支付補償金給專利權人,目前提案的豁免則沒有相應的配套措施,因此,此提案對於廠商的影響將更劇烈;而營業秘密由於其性質因素,一旦公開將失去其保護的價值,縱然豁免只是暫時性的措施,但仍可能對廠商帶來深遠的影響。

  COVID-19肆虐全球已經超過一年,除國際性的疫苗短缺外,許多國家迄今也仍苦於診斷檢測器材設備、PPE等不足之苦。WTO會員提案之內容固然有其現實所需的脈絡,但對於國內相關廠商之影響也值得重視。資策會科法所提醒,國內相關廠商應密切注意此一提案後續協商的進展,並對於可能產生的衝擊預做準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