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歐美五大授權趨勢看疫情帶來的智財共創策略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肆虐,為了加速疫苗開發進度,美國法律界與生醫界提出智慧財產權開放授權條款範本,於授權期間內提供非專屬、無償授權,任何團體或個人都能用於對抗COVID-19疫情。美國呼吸器大廠美敦力(Medtronic),也宣布在疫情期間無償釋出呼吸器基礎設計。智財從傳統的排他性權利到「開放共享」,是疫情為全球研發活動帶來的共創契機。


圖一、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組長陳世傑分享後疫情時代的創新研發成果授權模式。 圖一、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組長陳世傑分享後疫情時代的創新研發成果授權模式。
吳碧娥/攝影

美歐學研機構授權五大趨勢

  聯合國貿易暨發展會議秘書長Mukhisa Kituyi曾經公開呼籲,在COVID-19疫情影響下,特別是對於開發中國家,「協作」(collaboration)將是未來推動全球科學發展的動力。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組長陳世傑指出,在這次COVID-19疫情中,以美國、歐盟為首的學研機構,催生了各種創新的授權模式,透過研發成果共享和有條件的授權,共同協力來對抗疫情難關。


圖二、歐美學研機構的授權趨勢 圖二、歐美學研機構的授權趨勢
圖片來源:2020/10/23「借疫使力︰後疫情時代的數位轉型法制策略」研討會,陳世傑簡報

一、Open COVID Pledge

  美國法律界與生醫界專家學者提出智慧財產權開放授權條款範本,供有心貢獻其智慧財產權投入COVID-19防疫或相關技術研發者,援用與加盟Open COVID Pledge。授權標的包括專利與著作權,授權期間從2019年12月1日起至WHO宣布COVID-19疫情結束後一年止;除授權人另行延長外,最晚不超過2023年1月1日,授權承諾以終結COVID-19疫情為目標,於授權期間內提供非專屬、無償、全球的授權,讓任何團體或個人都能用於對抗COVID-19疫情。

二、AUTM授權指引

  AUTM授權指引起源於2007年AUTM「大學技轉的九大要點 」(9 Points to Consider in Licensing University Technology),是一種加快技轉速度並追求創新的作法。在這次疫情中,為鼓勵智慧財產權人踴躍採納COVID-19授權指引,並技轉給應對疫情的研究者,在WHO所定義的疫情大流行期間內,針對用於COVID-19預防、診斷及治療的智慧財產權,透過非專屬、無償的方式進行授權。而為了兼顧商業與學術需要,仍可視情況轉換為一般商業授權條款,確保授權人有公開發表其智慧財產權、運用該智慧財產權於教學與研究上的自由。

三、COVID-19防疫技術近用框架

  美國史丹佛、哈佛、麻省理工學院三所學校,於2020年4月7日共同發布「新冠肺炎防疫技術近用框架」(COVID-19 Technology Access Framework),以三項主要承諾邀集各校加入。首先,將技術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免費將其智慧財產權授權給防止、診斷、治療新冠肺炎之用。校方不會要求支付權利金,僅要求被授權方將研究成果擴散與推廣、定價合理讓需要者可以輕易取得。其次,將竭盡所能地聯繫所有智慧財產權的利害關係人,俾利技術近用,共同防疫。第三,將防疫技術移轉優先處理,簡化行政程序。至今已有康乃爾、耶魯、西北大學等19間大學加入COVID-19防疫技術近用框架。

四、COVID-19開放研究資料集(CORD-19)

  由微軟共同創辦人保羅·艾倫(Paul Allen)出資成立的艾倫人工智慧研究所AI2(Allen Institute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提出了COVID-19開放研究資料集,結合白宮科學與技術辦公室、陳與祖克伯計畫(Chan Zuckerberg Initiative)、喬治城大學安全與新興技術中心、微軟、國家衛生研究院下屬國家醫學圖書館等合作,蒐集超過28萬篇文獻,並開放機器可讀形式(machine-readable)文獻,運用人工智慧開發文獻與資料探勘。

  COVID-19開放研究資料集採用與Open COVID Pledge相容的資料集授權條款(Dataset license),凡取用、下載或以任何形式使用開放資料集中任何期刊、文章、詮釋資料、摘要、全文或其他任何CORD-19資料集所提供的內容,即代表已認知並同意此資料集授權條款。COVID-19開放研究資料集提供全球、永久、非專屬、不可轉移的授權,確保所提供的資料為原始提供者所提供的內容,但不對這些資料負保證責任;使用者對資料集當中所包含屬於提供者的著作權、專利權或商標權,仍應遵守相關智財權限制。

五、歐盟COVID-19開放資料庫

  歐盟在歐盟執委會建立的數位協作平台Joinup上,發起COVID-19疫情數位對策專案,在歐盟開放資料平台(EU Open Data Portal)上規劃COVID-19疫情為主題的相關資料列表專區,包含COVID-19高風險感染區機場位置資訊、歐洲藥品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有關COVID-19疫情的新聞與媒體訊息,彙整開放資料庫、開源軟體、網站、平台等有用工具及資訊。歐盟官方機構網站與資料平台網站對於來自歐盟官方機構的內容,均採用CC BY 4.0授權條款(但不包含來自第三方的內容);網站上的詮釋資料則適用CC0公眾領域貢獻宣告。

因應疫情開啟有條件之開放授權模式

  在這次COVID-19疫情中,各國對於呼吸器需求迫切,但呼吸器關鍵技術掌握在國際呼吸器大廠美敦力(Medtronic)手中,各國多只能生產主要零件。而因全球疫情嚴峻,美敦力決定無償釋出其PB 560機型呼吸器基礎設計,這是有條件開放授權的著名案例。

  陳世傑指出,美敦力針對呼吸器設計內容(Design Materials),開放提供非專屬、免授權金、全球授權,軟體授權:可任意重製、改作生產或銷售呼吸器所需之軟體。開放授權期間至WHO宣布疫情結束或最晚至2024年10月1日,取得授權而設計製造呼吸器者,應自行確保符合各該國家法規,所有基於此開放授權設計之產品均需標明專供因應COVID-19使用,例如提供授權資訊連結、保留所有相關著作、專利、商標等權利資訊,美敦力不可撤回符合授權條件者所取得權利。


圖三、對抗疫情,Medtronic為分享其商用便攜式呼吸機PB560的規格和設計文件。 圖三、對抗疫情,Medtronic為分享其商用便攜式呼吸機PB560的規格和設計文件。
圖片來源:Medtronic

曲速行動計畫(Operation Warp Speed)

  美國聯邦政府為了研發疫苗,美國總統川普宣布發起「曲速行動計畫」(Operation Warp Speed),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方式進行,包括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HHS)、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 、食品藥品管理局(FDA) 、美國國家衛生院(NIH) 、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和生物醫學高級研究與開發中心管理局(BARDA)、美國國防部(DoD)等政府機構共同參與,共同執行公司協力機制,加速COVID-19疫苗的開發與生產。

  2020年3月HHS宣布投入4億5600萬美元給Janssen等數家藥廠研發疫苗、4月投入4億8300萬美元給Moderna、5月投入12億美元給AstraZeneca,目前已有14家藥廠受該計畫資助,投入100支以上疫苗研發,後續將由最有效的7家提供以核酸、病毒載體、蛋白質亞基等不同方式之疫苗開發,由曲速計畫所購買的疫苗,將由HHS結合國防部後勤支援經驗,發送到全美各地。

台灣的口罩地圖

  台灣方面,在「口罩國家隊」的團結合作下,共同解構口罩生產技術與流程、並活用工具機公會各家會員廠商隱形冠軍的優勢,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完成擴增90條口罩生產線 。另一個例子是台灣的「口罩地圖」,由民間自主的數位能量進行開發,在政府資源加入後開放藥局資訊與口罩庫存資料,催生了上百個民間自主開發的口罩地圖應用,不但有效紓解了口罩需求壓力,也引來國際矚目。

開放智財協作模式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法律研究員范晏儒指出,所謂「開放式創新」(open innovation)是打破組織創新的藩籬,引入外部資源與創意,加速創新與目標達成。為了對抗疫情,必須有效匯聚眾人之力,「開放式智財授權」(open IP licensing)是以「開放」取代「排他」,使資源與創意得以共享並投入協作與共創。開放智財協作包括標準必要專利授權、創用CC、自由開源軟體、開放專利等多種模式。


圖四、開放智財協作模式 圖四、開放智財協作模式
圖片來源:2020/10/23「借疫使力︰後疫情時代的數位轉型法制策略」研討會,范晏儒簡報

  范晏儒強調,要推動數位轉型,開放智財授權模式是不可或缺的,AI、5G等新興科技是帶動數位轉型的關鍵,開放智財授權模式與新興科技的發展密不可分。疫情期間的開放協作案例能否延續,關鍵在於疫情結束後能否為企業或組織持續創造價值,因此共創平台所匯聚的開放式創新能量、開放授權商業模式帶來的經濟收益,是延續抗疫經驗必要的因素。專利權的價值並非在技術本身,而是取決於技術實際運用後所帶來的經濟產能,台灣現行法令對於專利活化相關規定過於僵化,建議引進開放授權制度,建置公開透明的專利資訊交換及專利交易平台,才能協助企業有效經營專利。范晏儒也建議,由於新興技術研發與開放授權密不可分,組織內部宜及早建立開放智財授權管理制度,釐清授權的關係與義務;在共創智財方面,若針對研發計畫開放智財授權,需在事前審查計畫目標、可行性與商業模式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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