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網站名稱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網站連結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依據1934年通訊法(Communications Act of 1934)成立,為一獨立機關,直接對國會負責。FCC主要負責涉及州際或國際廣播電視、無線通信、固定通信、衛星以及有線電視等之事項。

※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https://stli.iii.org.tw/article-detail.aspx?d=208&no=66&tp=4 (最後瀏覽日:2025/10/07)
引註此篇文章
你可能還會想看
美國國家檔案紀錄管理局-受控制非機密資訊辦公室

專責統一集中管理與監督各政府機關對於「受控制的非機密的資訊」之分類、處理程序、保護措施、限制傳播及教育訓練等事項,持續建立完善、完備的管理框架,同時兼顧資訊共享及政府資訊公開透明化的原則。

美國普及服務管理公司(Universal Service Administrative Company,USAC)

普遍服務管理公司(USAC),是一個獨立的、非營利目的公司,成立於1997年,負責管理電信業者的普及服務義務。普及服務旨在幫助美國各地區建構合理可負擔的電信服務,USAC則負責執行普及服務所支援的政策。在扮演的角色上,由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負責監督,USAC負責執行普及服務計畫及普及服務基金(USF)的管理。目前USAC的普及服務概分為四個面向,包含偏遠地區及弱勢族群的電信服務、城鄉遠距醫療以及學校和圖書館的普及服務計劃。

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National Energy Program, NEP)

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主要目標在於執行以提升能源自主、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及創立能源產業為目標之能源科技研究計畫。

美國政府責任署(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GAO)

GAO為美國國會支援機關之一,前身為美國審計總署(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2004年為配合政府功能調整而變更組織及名稱,主要職責為調查聯邦政府擬訂的各項計畫及政策。該網站有提供各項政府政策及建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