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依據1934年通訊法(Communications Act of 1934)成立,為一獨立機關,直接對國會負責。FCC主要負責涉及州際或國際廣播電視、無線通信、固定通信、衛星以及有線電視等之事項。
經濟部能源局(Bureau of Energy,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經濟部能源局負責我國各項能源政策及法規之制定及執行,同時掌理各種能源管理、節約能源及再生能源等研究發展項目,讀者可從該網站了解我國之能源現況、政策及各種執行方案。
英國通訊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英國通訊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為英國通訊產業之主管機關,依英國2003年通訊法(Communication Act 2003)成立,監理事項含括廣播電視、電信與無線通信…等。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rmediary (IPI) Singpore 新加坡智財中介平台新加坡智財中介平台是由新加坡貿易與產業部門所建立,該網站主要聚焦將產業需求以及創新標的轉譯成特定的技術需求,將這些需求提供給新加坡企業,促使企業開發符合產業需求的新流程、產品以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