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的France Brevets(FB)以1億歐元的資本成立於2011年,資本來自法國政府和一個法國公共長期投資集團Caisse de dépts。FB設立目的在於取得專利資產,進行全球專利布局,以提升國家經濟利益。其專利布局特別著重在電器通信技術(electric communication techniques)。
中國版權保護中心中國大陸國家版權登記機構,除作品著作權登記外,亦為該國唯一的電腦軟體著作權登記、著作權質權登記機構,同時兼具版權鑒定機制,內設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版權鑒定委員會,收錄於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鑒定機構名單,首創提出該國自主智慧財產權的DCI(Digital Copyright Identifier,數位版權唯一識別碼)體系,並以此為核心建構全國互聯網版權基礎設施,為中國大陸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直屬事業單位。
國家技術移轉中心(Nat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 Center, NTTC)國家技術移轉中心之任務乃致力於將技術從實驗室脫離而使之對美國的商業和工業發生功用,讓納稅人能從其投資中獲得更多利益。而此商品化的過程係完全根據由消費者導向的市場需求所決定。 從本中心之網站中,除了介紹其所提供的服務,並有聯邦基金最大的技術資料庫可供使用者搜尋最新科技資料。其亦有定期出版刊物(Journal of Technology Transfer)。為協助技術之移轉與促進商品化,備有相關訓練課程。另外,並可從此連結到the Office of Law Enforcement Technology Commercialization (OLETC)之首頁。
法國電子通訊與郵政管理局(Autorité de régulation des communications électroniques et des postes, ARCEP)法國電子通訊與郵政管理局,前身為電信管理局(L’Autorité de Régulation des Télécommunications,ART),為主管法國電信產業之管制機關,於2005年經由立法賦予郵政之管制權限,於是機關改組為現今之ARCEP,權限包含電信產業之管制,通訊稀有資源(號碼、頻譜)之分配與管理、電信普及服務、郵政、資費管制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