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拜杜法案修改由美國商業部的國家標準暨技術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簡稱NIST)於2018年5月14日發布生效,美國各界稱此次修法案為新拜杜法或是2018拜杜法(new Bayh-Dole Act Regulations)。除此之外;國家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簡稱NIH)也於同年10月公布對應修正的研發成果經費資助政策,並調整IEdison系統以符合新法規。本次修法釐清多項定義、減低法規負擔、解決受資助單位與資助單位共有發明的問題、簡化電子控管程序。修法內容簡要說明如下:
法國書商聯盟(Syndicat de la librairie française),於2004年一月對美國知名電子商務業者-「亞馬遜網路書店」(Amazon.com)所提出之違法書籍折扣及低於售價的訴訟,法國法院於今年十二月初做出裁定。該法院命令Amazon.com應於收到判決十天內對於所售出之書籍開始收取運費,否則必須受到每天一千歐元的罰款至該公司停止該不收取運費之行為止。同時該判決亦命令,Amazon.com應支付給原告書商聯盟十萬歐元的損害賠償金。 法國政府對於零售價格之法律規定十分嚴格,尤其對於書籍的零售。在法國,商家利用「價格犧牲」(Loss-Leaders)的促銷方式或其他低於產品價格的方式吸引顧客係為違法之行為;因此該國法律規定,關於書籍的零售商依法必須不得以低於出版商建議售價百分之五的價格出售書籍。Amazon.com所提供之折扣已經超過法國法律所規定之上限,故法國書商聯盟為保障其會員之權益,特別對該網站提出訴訟,以保護獨立小型書店之營運。Amazon.com尚未對上開判決發表正式的官方意見。
因應京都議定書 1500家企業須揭露環境資訊經濟部將在近日研商成立「輔導推動委員會」,至遲在今年底、明年初推動環境資訊揭露制度。根據經濟部初步規劃,「企業環境資訊揭露」制度,將先鎖定京都議定書溫室氣體減量規範,要求企業揭露 CO2 排放量盤查資訊及減量努力與目標,並鎖定「環境數據」、「社會責任」及「環境活動」三方面,要求企業說明因應 CO2 減量的努力情形。 「環境資訊揭露制度」將依是否上市櫃及企業規模,要求不同程度的資訊揭露。上市公司,列為「義務性揭露」,必須將「環境資訊」列入重大訊息予以公開揭露;營業額達 1 億元以上的企業及上櫃、興櫃公司,屬「自願性揭露」,以漸進的方式,在該機制實施後二年內達到「完整環境資訊揭露」;中小企業則採取「鼓勵性揭露」。 今年 5 月間,證期局為保障國內投資人,曾強制 972 家電子電機上市櫃公司,以「重大訊息」說明公司因應歐盟有毒物質禁用指令( RoHS )的情形,此一要求僅為「環保支出」之資訊,並未要求說明未來因應對策及可能支出。故經濟部希望透過「環境資訊揭露」制度的建立,讓企業從被動提報「環保支出」,提升到主動揭露「環境資訊」,並逐漸建立企業環境會計制度,因應國際環保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