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於2022年4月提出《演算法問責法案》對演算法治理再次進行立法嘗試

  《演算法問責法案》(Algorithmic Accountability Act)於2022年4月由美國參議院提出,此法案係以2019年版本為基礎,對演算法(algorithm)之專業性與細節性事項建立更完善之規範。法案以提升自動化決策系統(automated decision systems, ADS)之透明度與公平性為目的,授權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制定法規,並要求其管轄範圍內之公司,須就對消費者生活產生重大影響之自動化決策系統進行影響評估,公司亦須將評估結果做成摘要報告。

  《演算法問責法案》之規範主體包括:(1)公司連續三年平均營業額達5000萬美元,或股權價值超過2.5億美元者,並處理或控制之個人資料超過100萬人次;以及(2)公司過去三年內,財務規模至少為前者之十分之一,且部署演算法開發以供前者實施或使用者。ADS影響評估應檢視之內容包括:
  1.對決策過程進行描述,比較分析其利益、需求與預期用途;
  2.識別並描述與利害關係人之協商及其建議;
  3.對隱私風險和加強措施,進行持續性測試與評估;
  4.記錄方法、指標、合適資料集以及成功執行之條件;
  5.對執行測試和部署條件,進行持續性測試與評估(含不同群體);
  6.對代理商提供風險和實踐方式之支援與培訓;
  7.評估限制使用自動化決策系統之必要性,並納入產品或其使用條款;
  8.維護用於開發、測試、維護自動化決策系統之資料集和其他資訊之紀錄;
  9.自透明度的角度評估消費者之權利;
  10.以結構化方式識別可能的不利影響,並評估緩解策略;
  11.描述開發、測試和部署過程之紀錄;
  12.確定得以改進自動化決策系統之能力、工具、標準、資料集,或其他必要或有益的資源;
  13.無法遵守上述任一項要求者,應附理由說明之;
  14.執行並記錄其他FTC 認為合適的研究和評估。

  當公司違反《演算法問責法案》及其相關法規有不正當或欺騙性行為或做法時,將被視為違反《聯邦貿易委員會法》(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規定之不公平或欺騙性行為,FTC應依《聯邦貿易委員會法》之規定予以處罰。此法案就使用ADS之企業應進行之影響評估訂有基礎框架,或可作為我國演算法治理與人工智慧應用相關法制或政策措施之參酌對象,值得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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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經濟產業省所屬研究機構提議「日本能源基本計畫修正研析建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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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科學辦公室發布分佈式分類帳技術報告,提出八大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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