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

親愛的讀者

  本期分別針對智慧聯網、數位匯流、政府採購、專利權、個資保護等議題,安排數篇專文。

  有關智慧聯網議題,本期在「國際瞭望」及「法學新論」單元,分別安排〈智慧聯網趨勢下的城鎮再進化-日本 ICT 社區總體營造〉及〈國際因應智慧聯網環境重要法制研析-歐盟新近個人資料修法與我國建議〉二文。前者介紹日本總務省於今年 6 月 18 日公布之「ICT 社區總體營造推進會議報告書」;後者則接續前期「法學新論」單元專文,進一步就歐盟執委會研議中之「一般資料保護規章」(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草案與智慧聯網相關議題,進行全面盤點評析。

  有關數位匯流議題,本期在「國際瞭望」、「法規實務動態」及「科技法制專欄」單元,安排〈新加坡修訂「建築物資通訊設施實施條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第 545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因應數位匯流調整有線電視收費模式規劃」〉及〈簡析美國閒置頻譜利用之法制發展〉三文。第一篇就新加坡資通訊發展管理局 (IDA) 於今年 4 月修正「建築物資通訊設施實施條例」(Code of Practice for Info-Communication Facilities in Buildings) 重點內容進行介紹;第二篇就美國閒置頻譜 (white space) 共享制度之免執照使用、裝置種類及管理資料庫等規範內容及其運作方式進行介紹;第三篇則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甫於今年 7 月審議通過之「因應數位匯流調整有線電視收費模式規劃」案,論述介紹有線電視費率管制現狀及該案重點內容,並就收費機制提出評析。

  有關政府採購議題,本期在「法學新論」單元,安排〈我國科技專案導入「政府採購創新」概念之可行性評估與法制建議〉一文,鎖定芬蘭國家創新局 (TEKES) 政府採購創新 (Innovation in Public Procurement) 行動方案,檢視探究其在科研補助、政府採購、科研採購等機制作法,導入我國相關法制之可行性及建議。

  有關專利權議題,本期在「國際瞭望」單元,安排〈美國國會對涵蓋商業方法專利複審程序進行擴張性修法之觀察〉一文,介紹美國國會於今年 5 月提出「專利改進法案」(Patent Quality Improvement Act),擬修正甫於 3 月生效實施之「美國發明法」(America Invents Act) 商業方法專利複審程序之「商業方法專利」定義。

  有關個資保護議題,本期「科技法制專欄」單元,安排〈我國個資法對於國際傳輸之限制〉一文,針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1 條有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限制非公務機關進行個人資料國際傳輸行為之要件規範,逐一進行解析,並提出具體修正建議。

  《科技法律透析》即將於明年屆滿發行 25 週年,感謝您長久以來的支持與鼓勵。自明年 1 月起,本刊將全新改版,並持續推出熱門議題專文。敬請期待。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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