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

親愛的讀者

  我國自去(2020)年開始受理《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之沙盒申請迄今,已通過9車2船共11件創新實驗案。監理沙盒(regulatory sandbox)之目的之一,在於緩解管制過度(抹煞科技創新應用成果)或管制麻木(科技濫用衍生社會問題)的兩難,並從中尋求未來最適之管制模式。在這當中,自駕車的實體安全(safety)及資通安全(cybersecurity),厥為相關技術最終能否落地商用並取得民眾信任的關鍵因素。本期安排專文簡介並析述日本自2016年公布《自動駕駛系統道路實驗指引》(自動走行システムに関する公道実証実験のためのガイドライン)、2017年修正道路運輸車輛保安基準(道路運送車両の保安基準)、2018年提出「自動駕駛制度整備大綱」(自動運転に係る制度整備大綱)、以及2020年開始施行之《道路運輸車輛法》修正條文。期能透過標竿國際先進法制,收精進我國交通運輸法令之效。

  本刊亦將持續安排最貼近產業科技脈動之法律專文,敬請期待。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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