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政府採購機制

政府創新採購拉動產業生態系

依據WTO統計政府採購經費大約占10%~15%GDP,可充分誘發市場創新,藉由政府採購拉動產業創新,已成為各國趨勢,以歐盟為例:創新採購的概念,是講求透過適當的採購程序,採購創新標的,為近年來歐盟執委會主要推動的目標之一。美國則規範政府須每年保留一定比例(23%)向小型企業採購,支持小型企業帶動總產值及就業機會。

 

軟體採購(Software Procurement)

過往是由臺灣銀行辦理政府機關之電腦軟體共同供應契約採購,然由於採購人員對於資訊軟體產業生態不熟悉,且採購機制僵化,容易造成政府機關採購價格悖離市價,毫無客觀依據定價,導致廠商賠本、滋生履約爭議等現象。經濟部工業局(現為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自2014年起承行政院之指示接續辦理全國政府機關「電腦軟體共同供應契約採購」,並成立「軟體採購辦公室」,除採購電腦軟體之外,進一步將領域拓展至雲端服務、資通安全服務等新興資訊服務,2022年8月27日數位發展部正式成立,「電腦軟體共同供應契約採購」相關業務及軟體採購辦公室移撥至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基於數位產業署促進資訊服務產業發展立場及軟體採購辦公室之專業,從公開徵求採購標的、依法辦理共同供應契約採購程序,到決標後履約管理等一套完整運作機制,大幅簡化各機關自辦招標與廠商備標之行政成本,並逐步優化資訊服務採購機制流程,建構更加公平、公開、友善的資訊服務採購環境。

 

相關連結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政府軟體採購網 https://gsmarket.adi.gov.tw/por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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