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科法所顧振豪:行動寬頻5G釋照 應注意產業競爭與消費者權益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90625 16:35:59)

  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通傳會)即將於今(108)年底舉行5G釋照,為推動5G數位匯流時代邁向頻譜共網、共享之路,財團法人二十一世紀基金會昨(24)日於集思交通部會議中心舉辦「行動寬頻5G釋照論壇」,會中邀請國內五大電信業者與專家學者齊聚交流,並針對競爭原則與頻譜標售上限、頻譜資源的活化使用─共頻共網等兩項主題進行交流探討,協助國內推動及研究新興科技議題的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資策會科法所)亦受邀出席與談。

  攸關臺灣5G發展的電信管理法日前完成三讀,未來,將允許電信事業得共頻共網,提高國內基礎設施使用效率,同時降低電信事業建置成本。資策會科法所副所長顧振豪表示,共頻共網有助於業者降低建設成本支出,但建議通傳會宜審慎處理業者共頻共網後可能衍生的頻譜資源壟斷及通訊服務品質問題,更應敦促業者將簡省的建置成本,轉至技術研發或回饋予消費者。此外,為促進我國5G服務的多元發展,顧振豪同時建議加速其他5G頻段的清頻,並提出5G垂直應用場域業者可共享頻譜。

資策會科法所顧振豪副所長受邀出席行動寬頻5G釋照論壇,針對競爭原則與頻譜標售上限、頻譜資源的活化使用─共頻共網等兩項主題進行與談

資策會科法所顧振豪副所長受邀出席行動寬頻5G釋照論壇,針對競爭原則與頻譜標售上限、頻譜資源的活化使用─共頻共網等兩項主題進行與談

  顧振豪指出,觀察國際案例不難發現網路的共用共享是全球趨勢,但由於頻率共享會涉及產業競爭的管制議題,故共用頻譜在國際上仍是少數。顧振豪進一步指出,從國際主要業者與主管機關的角度或立場來看,5G網路共用因涉及業者間技術配合以及營運需求差異,故目前主要業者較不傾向於人口密集的都會區進行網路共享;此外,5G網路共用涉及產業競爭議題,因而有部分政府禁止業者在大都會進行共享。

  我國4G從釋照以來,由於頻譜競標的公平性、網路品質的問題等議題,不斷引發網路共享議題之爭議。為推動國內5G網路共用,與全球趨勢接軌做準備,顧振豪建議通傳會可考量從法規面著手,對競標參與、頻譜資源持有量等議題進行妥善規劃,以同時兼顧產業發展與市場公平競爭維持。

  我國預計於年底釋出5G頻率使用執照,本次釋照在3.5GHz頻段僅釋出270MHz,相較於國際已釋出者,釋出量仍較低。為推動電信服務與多元垂直場域的發展,顧振豪建議我國可以仿傚日本或英國,在存有既設電臺的5G頻段上,允許垂直場域業者在頻譜和諧使用的前提下,共用共享頻譜,以促進各種垂直場域的服務推展;另一方面,主管機關或可進一步檢視國際上主要的5G商用頻譜,活用移頻補償機制或頻率使用費等法規工具,加速5G商用頻譜的核釋,提供產業更多頻譜使用,藉由5G科技提升生產力,提高國民的數位生活品質,使社會全體皆可共享無線電頻譜創造的5G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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