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科法所善用網路通訊 接軌後疫情時代國際通訊隱私趨勢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1211 10:33:07)

  隨著新興科技的應用興起,個人資料留存在服務供應商系統中的軌跡紀錄越來越多,而透過數位科技的技術加入,這些資料將產生加乘效益,提高利用的價值,在促進數位經濟發展、增加了資料運用的情境,也同時對個人隱私保護及資料自主決定帶來疑慮與風險。

  如何確保資料流動的同時,又能妥善保護資料當事人權益,以達數位資料串流加值運用是目前許多國家共同面臨的課題。對此,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資策會科法所)法律研究員許嘉芳提醒,資通訊產業在發展資料加值服務時,仍須注意個人資料隱私的相關法規趨勢,並注意與歐盟、美國及日本個人隱私及資料經濟法規與政策進行接軌。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孫鈺婷專案經理(左)與許嘉芳研究員(右)透過遠距通訊方式參加The Privacy + Security Academy研討會,接軌後疫情時代國際通訊隱私趨勢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孫鈺婷專案經理(左)與許嘉芳研究員(右)透過遠距通訊方式參加The Privacy + Security Academy研討會,接軌後疫情時代國際通訊隱私趨勢

  美國每年定期舉辦的大型國際隱私保護與資安研討會-「The Privacy + Security Academy」,常吸引世界各地如律師、資料隱私委員長、學界教授、科技工程師、智庫研究員、政策制定者等隱私領域專家參與。今(2020)年原定在10月22日至23日於華盛頓特區舉行「隱私+安全秋季論壇」(Virtual Fall Academy 2020 Privacy + Security Forum),受到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考量大型研討會活動因人潮擁擠,提高傳播風險,故改由線上舉辦。為第一時間掌握國際隱私法制、各國隱私法趨勢及新興法規脈動,資策會科法所也一同參與本次線上研討會,和與會嘉賓共同交流,了解近期各國法規發展實務,以及各項新興科技及雲端服務在疫情之下對於隱私、基本人權、各國防疫政策對社會影響的看法。

  資策會科法所法律研究員許嘉芳分享,目前資料經濟發展快速,在資料蒐集成本降低的同時,資料保護投入成本就會相對提升。科技創新發展過程應同時考量隱私權及其他基本人權,取得使用者信賴,尤其在COVID-19大肆蔓延之際,即是對科技發展與隱私衡平的考驗。

  歐盟法院在2020年7月16日廢除歐盟與美國之間的隱私盾(Privacy Shield)資料保護傳輸協議,此結果不光只是對Facebook造成影響,更會衝擊整體科技產業發展。然在科技盛行的現代,企業進行個人資料跨境傳輸已無可避免,但卻因為各地法令不一而面臨阻礙。許嘉芳指出,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原則禁止將歐盟民眾個人資料傳輸到境外,是目前跨境傳輸標準最嚴格的規範。因此,我國個資法未來修法方向,應注意數位經濟發展,提出兼顧符合國內需求以及歐盟適足性認定標準,以使適足性認定的議題討論能夠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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