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肺發電即將走入歷史

文/溫麗琪 中華經濟研究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陳咸蓁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法律研究員

  新冠病毒的疫情如雪球一般愈滾愈大,已突破全世界諸多國家的公衛防線,人民也因而急迫注重與自身相關的「生命、健康」議題;為了降低全球暖化與環境污染的風險,如空污,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下的全球「綠色新政」治理概念也不斷更新;不但極力降低國內能源發電的碳排放量,諸如英國、芬蘭及法國等皆號召「廢除煤炭」的政令、發展與擴大再生能源之應用,德國更正式宣布2038年廢除燃煤發電。

“廢除燃煤發電需要很大的政治勇氣,特別是國際煤價一直不斷地降低,燃煤發電成本為所有發電來源中最低!。”

  然而,德國聯邦政府考量到「燃煤發電」對於人體健康與環境保護,有極大的不可逆污染與傷害,特設「成長、結構變化及就業特別委員會」與聯邦經濟暨能源部,配合氣候保護之法制框架,提出於2038年逐步「除役煤炭發電」之階段性措施:第一階段先將最老舊的煤炭發電廠除役,率先於2020年關閉1座,預計將於2022年底前關閉8座煤電廠、總計去除2.84兆瓦的能源容量,估計每年最高可降低約2,000至2,500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

  第二階段預計在2023年至2030年間淘汰11座褐煤電廠與硬煤電廠,將燃煤發電廠裝置容量調降至8.8兆瓦,為目前燃煤發電的一半。同時,調修「煤炭出口法」確保2027年關閉煤炭之進出口。

  第三階段於2030年之後將關閉11座褐煤電廠與硬煤電廠,預計2038年年底前全面廢除德國境內所有燃煤電廠,如果順利則最快能夠提前至2035年完成除役政策。

  燃煤發電真實成本並不如想像中低,Trucost曾經估算產業的環境外部成本,發現礦業的環境外部成本佔其收益的64%,而歐盟更進一步發現,燃煤發電的環境外部成本可達綠能的數十倍;雖然市場價格及發電成本最低,但對於人體健康傷害最大、空氣污染最高及碳排放量也是最大。

  台中火力發電廠過去曾排放將近3,800萬噸的二氧化碳,占台灣當年總排放量2.79億噸的七分之一,並「榮登」全球火力發電廠第1名,引起國際著名期刊(Nature)的關注,更難以想像台灣關注經濟超過環境品質甚多。近年來,蔡政府上任即便強調非核家園、發展綠電政策,但隨著數位經濟發展及極端氣候的民生需求,用電需求居高不下,且再生能源未能有效代替情況下,我國燃煤發電所產生的碳排放量更是無法有效控制。

  然而,廢除燃煤發電的經濟轉型需要規劃,特別是我國燃煤發電為其主要電力來源,關係著非常多發電技術和經濟命脈。另一方面,台灣企業為全球的主要供應鏈之一!如何提供相關供應鏈業者足夠的綠電,讓其不但可以滿足品牌業者的需求,更可以突破未來各國邊界的措施,如碳關稅的調整?是很多企業目前必需思考的決策選項。

  有鑒於此,德國在這些考量之下,廢除燃煤電廠也同時提出「煤炭地區結構加強法」避免因除役政策而影響地方經濟停滯、弱勢結構地區就業困難以及降低營運商之除役損失的配套措施,值得參考。

  整體而言,國際綠色新政下,綠能100%成為各國的能源政策首選,我國再生能源的發電目前僅佔5.6%,發電轉型還有一段很長的路途要走;另一方面,化石燃料發電又是我國目前發電的主要來源,共佔81.44%,其中又以燃煤發電佔46%為最高、天然氣發電佔33%。要真正做到不用肺發電,對台灣是個挑戰,站在歷史交叉點的決策者,若能摒棄經濟掛帥的思考,短期將化石燃料發電的環境外部成本加入到電價,長期發展再生能源發展相關配套措施,才能夠真正對人民有所交代更能有效促使台灣的能源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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