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治理與數位世界新秩序 資策會科法所辦理「2022科技法制前瞻論壇」

  隨著世界逐漸數位化,現實社會與數位世界的連結更加緊密,牽動著人們的生活方式,最終更可能進入一個名為元宇宙之數位平行時空。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科會)科技辦公室指導下,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資策會科法所)於本(10)月18日舉辦「數位世界新秩序—2022科技法制前瞻論壇」,國科會科技辦公室副執行秘書沈弘俊、資策會科法所所長蕭宏宜代表出席,會中邀請超過20位各界專家學者共同與談,深入探討公部門數位協力、數位平臺治理與元宇宙法制趨勢等議題。

  沈弘俊指出,數位創新是活潑的,不希望過度管制,扼殺了更有效率的破壞式創新,但也不應該完全放任運作,導致市場環境惡化,讓潛在競爭對手及消費者蒙受其害。元宇宙下的數位活動規範,需要學者專家、網路社群與消費大眾一齊參與討論,在自由市場與法規監管之間取得平衡。資策會科法所所長蕭宏宜也表示,面對元宇宙的跨國界與創新特性,傳統的監管模式緩不濟急,又需要付出高昂的管制成本,所以,更力求一套合適的治理機制,以兼顧產業的多元創新、市場公平競爭、與消費者權益保障。

  論壇以「政府公部門數位協力共治法制建構」為題揭開序幕。由於演算法及人工智慧應用伴隨著複雜的風險,其在跨領域的應用可能涉及不同政府部會的職掌,而需要精進公部門內部的溝通及合作。資策會專案經理鄭嘉逸表示,英國數位管制合作論壇(Digital Regulation Cooperation Forum, DRCF)模式值得我國參考,面對新興數位經濟之非傳統管理業務,各監管機關可發揮既有的專業及職權,透過緊密的討論與資料交流,實現快速且一致的監管。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教授曾冠球也認為資料是數位政府的基本推動力,建立資料共享制度是數位政府運作的根基。

  數位平臺是數位時代的核心角色,元宇宙裡也可能還是如此,現階段各國積極關注數位平臺的運作對競爭環境及消費者的影響,在論壇第二場次「數位平臺市場公平競爭及環境優化」,資策會科法所法律研究員洪政緯分析了近年來美國、歐盟、德國及日本主管機關對於大型數位平臺的競爭管制,包括組成數位產業調查專家團隊,管制手段則有強制性和自律性方式。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莊弘鈺則提醒,各國監管理論基礎歧異,法制政策挑選上應該針對問題找出合適解方。

  最後論壇以「元宇宙法制趨勢初探」為收斂,資策會科法所高級法律研究員吳佳琳認為,元宇宙可能出現的風險及侵權問題主要有平臺使用者條款、網路的匿名性及侵權內容等,將是各國政府下一階段必須應對的課題。精誠集團科技創新服務事業部副總經理吳文舜表示,科技創新將突破實體世界與虛擬世界互通的障礙,因此法規範思維也應該要跟上元宇宙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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