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資料驅動 促進跨域區域

國際間運用資料驅動區域創新已是趨勢,各國也積極建置資料協作平台。例如,日本的超級城市操作系統結合國家戰略特區發展區域創新、或韓國以智慧城市作為資料整合平台核心。資料治理逐漸成顯學,促進創新發展。

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資策會科法所)研究員蔡毓華指出,區域創新在實踐中的走向,由區域內外參與者協作及知識共享的方式推進,而良善的資料治理體制將是資料驅動區域創新的成功關鍵。依據OECD(the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研究,良好的資料治理有助於建立共同願景、加強協作過程的一致性,並堅實制度、監理和技術等基礎,構築信任並創造價值。

建議必須確認以下事項:

一、運用資料驅動區域創新之目標與願景,這也是確保資料的利用能夠合乎蒐集目的與利用範圍的基礎;

二、確保資料基礎設施與資料架構的互操作性及安全性,以形塑可被信任且富有韌性的資料應用環境,吸引多元參與者投入,充分發揮資料潛在價值;

三、運用資料過程涉及的法令規範、規則或程序,以確保資料運用的合法性與正當性。

觀察日本超級城市型國家戰略特區,即以超級城市操作系統作為資料基礎設施核心,從技術面、資安面出發,搭配國家戰略特別區域法、區域服務資料模型指南等奠定信任基礎,並引動公私部門共同參與知識共享與協作。韓國智慧城市則以發展城市資料平台並促進城市競爭力為旨,依據智慧城市法、智慧城市隱私指南、智慧城市服務認證操作指南等方式,設計能保護隱私、具透明度和有利資料流通的智慧城市基礎設施。日韓等國的法制是著眼於利用端,透過區域創新發展需求,企圖引領更多資料利用。

數位經濟時代藉由資料的分析利用,得以迸發出許多創新的思維與洞見,進一步助益社會發展。資策會科法所長期協助各級政府進行資料治理法制政策研析與規劃,未來將持續倡議相關政策與措施,期能協助推動政府以資料驅動區域創新發展,讓地方區域有關的資料發揮更大價值,成為將來社會的數位發展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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