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通訊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為英國通訊產業之主管機關,依英國2003年通訊法(Communication Act 2003)成立,監理事項含括廣播電視、電信與無線通信…等。
日本政府為防止輸出之貨物或技術,有可能遭到不當使用,而危害國際社會安全,從保護國際安全之角度出發,基於日本外國交易及貿易法(外国為替及び外国貿易法),事先進行貿易管理措施,而設置該網頁,以瞭解相關資訊。
中國企業知識產權網由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設立之事業單位,面向企業呈現所需之智慧財產權相關新聞、政策、法規,並提供網路課程、智財維權等企業輔導服務,為一多功能之線上平台。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由工商及旅遊科及通訊及科技科組成。各自負責的政策主要範疇,前者包括香港對外商貿關係、促進外來投資、保護知識產權;後者包括廣播、電影、電訊業發展、創新科技。
越南國家智慧財產辦公室(The National Offi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 Vietnam)越南國家智慧財產局知識產權局隸屬其科學技術部,為推動越南智慧財產發展之政府部門。負責越南智財政策提出、民間智財協會運作推動、智財相關紛爭協處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