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總務省(Ministry of Internal Affairs and Communications)之職掌範圍甚廣,包括公務員制度、地方行財政、選舉、消防防災、…等事項。但是,日本總務省亦負責電信與廣播電視產業之監理,包括頻譜管理、電信事業執照之核發…等。
愛爾蘭之資訊社會委員會(Information Society Commission)係由資通訊領域之專家學者以及政府官員所組成,其職責在於向政府部門提出資通訊政策建議與報告。
澳洲聯邦政府採購公告聯邦政府採購規則(Commonwealth Procurement Rules)及財政處(Department of Finance)就採購政策之變更、發展,及協助各機關執行採購,所頒訂之有關指導文件等。
韓國資訊與通訊部(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韓國資訊與通訊部(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負責監理資訊、通信、廣播電視產業及郵政與郵政金融服務。
國家技術移轉中心(Nat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 Center, NTTC)國家技術移轉中心之任務乃致力於將技術從實驗室脫離而使之對美國的商業和工業發生功用,讓納稅人能從其投資中獲得更多利益。而此商品化的過程係完全根據由消費者導向的市場需求所決定。 從本中心之網站中,除了介紹其所提供的服務,並有聯邦基金最大的技術資料庫可供使用者搜尋最新科技資料。其亦有定期出版刊物(Journal of Technology Transfer)。為協助技術之移轉與促進商品化,備有相關訓練課程。另外,並可從此連結到the Office of Law Enforcement Technology Commercialization (OLETC)之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