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國家資料保護委員會(National Commission for Data Protection),由四位資料保護專員組成的獨立政府機構,其主要職責在於執行GDPR所要求之個人資料和隱私保護工作。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依據1934年通訊法(Communications Act of 1934)成立,為一獨立機關,直接對國會負責。FCC主要負責涉及州際或國際廣播電視、無線通信、固定通信、衛星以及有線電視等之事項。
荷蘭資料保護局荷蘭資料保護局(The Dutch 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網站。該局職責在於監督個人資料正當且合法之使用,並確保民眾隱私等。
中國大陸國務院網站提供中國大陸智慧財產權、研發創新、政府採購及食品藥物管理法制政策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