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改造食品」之安全性評估是針對經「基因改造技術」處理後,所有的改變因子進行評估。評估項目依「基因改造生物」的直接食用與否而有所不同。
一、「基因改造生物」不直接食用時之安全性評估
1. 「基因改造生物」不直接食用時,依下列 (1) - (5) 的資料,進行安全性評估。
(1) 「基因改造生物」之相關資料,詳如附件一。
(2) 證明產品中不含「基因改造生物」的資料。
(3) 使用本技術所衍生的其它物質,其安全性之有關資料。
(4) 有關產品精製之資料。
(5) 因組成份含量變化而產生可能有害性影響之有關資料。
2. 若依上述資料仍無法判定產品的安全性時,則須依下列的實驗結果評估產品之安全性。
(1) 急性毒性之有關資料
(2) 亞急性毒性之有關資料
(3) 慢性毒性之有關資料
(4) 對生殖系統的影響之有關試驗
(5) 致突變性之有關試驗
(6) 誘癌性之有關試驗
(7) 其他必要之試驗(腸道毒性試驗等)
試驗必須是在符合良好實驗室作業規範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LP) 設施中,依 GLP 規範所進行者。若有合理的理由,可省略部分試驗。
二、「基因改造生物」直接食用時之安全性評估
1. 「基因改造生物」直接食用時,依下列 (1) - (6) 的資料,進行安全性評估。
(1) 「基因改造生物」之相關資料,詳如附件二。
(2) 證明被食用之「基因改造生物」不含抗生素抗性標識基因 (marker gene) 的資料。若含有抗生素抗性標識基因,則依附件三所列資料進行評估。
(3) 關於過敏誘發性之安全性,依附件四所列資料進行評估。
(4) 使用本技術所衍生的其它物質,其安全性之有關資料。
(5) 有關產品精製之資料。
(6) 因組成份含量變化而產生可能有害性影響之有關資料。
2. 若依上述資料仍無法判定產品的安全性時,則須依下列的實驗結果評估產品之安全性,必要時進行營養試驗。
(1) 急性毒性之有關資料
(2) 亞急性毒性之有關資料
(3) 慢性毒性之有關資料
(4) 對生殖系統的影響之有關試驗
(5) 致突變性之有關試驗
(6) 誘癌性之有關試驗
(7) 其他必要之試驗(腸道毒性試驗等)
試驗必須是在符合良好實驗室作業規範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LP) 設施中,依 GLP 規範所進行者。若有合理的理由,可省略部分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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