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S主責英國的工業策略、能源、企業、消費者、員工、科學、創新、研究和氣候變遷等等大政發展方針,係合併DECC及BIS兩個部而成。
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訊部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ICT)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訊部과학기술정보통신부,簡稱科技情通部、MSIT。 其職責包括: 1. 韓國的創新科學技術政策之制定、統整、調配。 2. 科學技術革新政策、相關產業政策等制定與調整。 3. 原子能與科學技術的合作以及其他科技振興相關事宜。 4. 通訊科技之創新技術政策的制定與調整。
資安人資訊網以建立一個全盤掌握資訊安全的交流平台為目標,提供各界在資訊安全領域的各項資安資訊。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依據1934年通訊法(Communications Act of 1934)成立,為一獨立機關,直接對國會負責。FCC主要負責涉及州際或國際廣播電視、無線通信、固定通信、衛星以及有線電視等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