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電子通訊與郵政管理局,前身為電信管理局(L’Autorité de Régulation des Télécommunications,ART),為主管法國電信產業之管制機關,於2005年經由立法賦予郵政之管制權限,於是機關改組為現今之ARCEP,權限包含電信產業之管制,通訊稀有資源(號碼、頻譜)之分配與管理、電信普及服務、郵政、資費管制等事項。
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的服務對象為對文化創意產業有興趣之個人及相關業者;其成立宗旨為提供產業一個資訊彙總、訊息交流、跨業互動、專業諮詢、跨界媒合的虛擬環境,希望形成產業群聚,共創集體智慧與群聚效益。
韓國電子商務振興院-KIEC韓國電子商務振興院Korea Institute for Electronic Commerce韓國電子商務政策及活動之推動介紹, 包括電子商務產業標準化、技術研發之研究與發展、相關法制與行政命令之建置與研究。
德國聯邦網路局(Federal Network Agency)德國聯邦網路局(Federal Network Agency)為德國電力、瓦斯、電信、郵政及鐵路事業之主管機關,原名為電信及郵政管理局(Regulatory Authority for Telecommunications an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