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推動體系及法制架構思考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整合以南韓推動組織與法制架構為例

刊登期別
第21卷,第7期,2009年07月
 

※ 從推動體系及法制架構思考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整合以南韓推動組織與法制架構為例, 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https://stli.iii.org.tw/article-detail.aspx?d=3133&no=64&tp=1 (最後瀏覽日: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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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產政研單位聯名向SEC請願,促請訂定企業應揭露其與氣候變遷有關的財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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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首席資料長委員會指出2021年工作重點之一在於促進跨機關的資料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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