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推動體系及法制架構思考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整合以南韓推動組織與法制架構為例

刊登期別
第21卷,第7期,2009年07月
 

※ 從推動體系及法制架構思考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整合以南韓推動組織與法制架構為例, 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https://stli.iii.org.tw/article-detail.aspx?d=3133&no=64&tp=1 (最後瀏覽日:202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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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擴大綠色科技與溫室氣體減量專利訴審領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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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ZIO將為該公司為未獲消費者允可即蒐集收視行為等個人資料支付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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