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經濟部產業技術司科技專案成果」
擁有Lancome、YSL(Yves Saint Laurent)及Garnier等全球知名品牌的法國L'Oreal集團,於2007年9月向於英國、法國、德國、比利時及西班牙等五國的法院提起商標侵權訴訟,控告全球網拍龍頭eBay放任網路使用者於eBay出售仿冒的香水、化妝品及其他L'Oreal集團產品,導致L'Oreal蒙受重大損失,主張eBay應為網路使用者的侵權行為負起連帶責任。 但繼2008年8月比利時法院率先判決eBay勝訴後,2009年5月法國及英國法院亦接連判決eBay勝訴。法國巴黎法院於5月14日作成的裁決中,表示eBay已恪遵自身所負義務並以良善態度解決仿冒商品問題,因此eBay毋庸為網路使用者的侵權行為加以負責;法院同時表示eBay與L'Oreal雙方應攜手合作,共同制定打擊侵權行為的策略,以防制仿冒商品繼續透過網路販售流通。 法方判決eBay勝訴未久,英國法院緊接於5月22日判決eBay勝訴,對於接連獲勝,eBay仍再三強調本身僅係一單純提供商品交易服務之平台,自無須就使用者侵權行為加以負責;L'Oreal則表示eBay有責採取進一步的措施,以杜絕網路使用者販售仿冒的L'Oreal商品,其並表示未來仍將以eBay助長商標侵權為由,持續於歐洲各國提出訴訟。
歐盟議會否決法國所提出切斷網路連接的修正條款法國政府基於保護電影、音樂等產業,在2009年3月提出將採取「三振法案」(Three-strikes law),對於不法使用網路下載音樂和檔案者,祭出明確的管制。第一階段違法者將會收到電子郵件警告,第二階段會收到書面之警告,第三階段將切斷該網路連接最長1年。 但這個提議在2009年4月遭到法國議會否決,有議員表示這項規定是「危險、無用、無效率且對民眾有相當大之危險。」消費者團體則表示,「無辜的民眾將會受到處罰,而駭客等真正的犯罪者則可以利用入侵他人之帳號規避法規,而且,該架構顯然缺乏配套的監督機制。」 無獨有偶的是,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也在同年11月針對歐盟電信信改革(EU Telecoms Reform)之討論,駁回該議案。議會認為,對人民通過網路使用服務和應用而進行的網際網路連接行為,在採取的措施時,應該尊重基本的人權和自由。這些限制權利的手段必須符合民主社會的法規,必須有效、公平和公正,比如通過法院進行審理等。而法國所提之切斷網路連接的三振法案與此原則不符。
英國公布包含爭議性斷網條款的數位經濟法案(Digital Economy Bill)持續引發反彈聲浪在眾多反對聲浪下,英國政府仍然發佈了包含爭議性斷網條款的數位經濟法案,該法案賦予國務大臣要求ISP業者對於疑似非法侵權檔案分享者斷網之權力,在沒有法院介入審查的前提下,得要求ISP業者對於涉嫌侵權的使用者斷網。法案公布後持續引發眾多反彈聲浪。 ISP業者如:TALK TALK以及BT等,都對於這項規定持續表達反對的立場。ISP業者認為此一作法不但有違無罪推定的原則,且對於ISP業者而言,也增加了行政與費用上的負擔;但相對的,音樂唱片業者則表現出樂見其成的態度,認為此一規定將有助於英國音樂產業的永續發展。 雖然法案內容大多來自於以振興英國數位經濟為目的Digital Britain報告,但斷網的作法並不是該報告所提出的建議。英國商務大臣Mandelson表示,此一條款將保護英國創意社群免於受到網路侵權的威脅,並獲得應有的報酬,同時也提供新的選擇給網路消費者。 歐盟希望透過電信產業規範的重整,禁止成員國通過未經法院審查的斷網條款,要求斷網必須要有先行程序,但給予成員國的卻是像設定三振條款作法的彈性,不見得是斷網法院審查前置的程序,因此,歐盟的相關指令對於英國的斷網規定未必會有阻擋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