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接連發生電腦仲介商 ChoicePoint 與 NexisLexis 分別於 2004 年 10 月及 2004 年 4 月電腦遭入侵,數以百萬計的個人資料被竊取之事件,使得個人資料外洩的問題,受到美國國會的強烈關注。此一事件的發生,同時讓大家注意到加州資料庫外洩通知法( SB1386 )對於消費者保護的重要性。 SB13866 法要求持有個人敏感資料的組織、企業,當資料外洩時,需立即通知當事人。 Choice point 此次即是迫於加州州法的規定,於 2005 年 2 月通知了 3 萬 5 千名加州州民關於其個人資料遭受竊取的的消息。 鑑於個人資料保護的重要性,美國國會議員 Charles Schumer ( 紐約州 ) and Bill Nelson ( 佛羅里達州 ) 仿照 SB1386 加州立法,於 2005 年 4 月 12 日舉辦了「 2005 年個人資料保護風險通知義務法案」( Notification of Risk to Personal Data Act of 2005 )的公聽會。草案建議成立聯邦性法律,要求企業或政府,一旦其持有之個人資料遭到竊取,即需通知當事人。本草案同時明訂企業或政府應通知的事項;並擬允許,讓資料遭竊的個人,可於其信用報告中顯示其 7 年內可能遭受詐欺警告的紀錄。 本法案中除了包含 SB1386 的規定外,也對販賣個人敏感資料進行規範,並要求聯邦貿易委員會(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設立相關組織,以協助資料遭竊之被害者。
歐盟開創奈米醫學的新革命歐盟國家期望未來能夠發現對抗流行性致命疾病的新方法,降低醫療成本,並提高行政體系的效率,成為開創奈米醫學的先驅。 位於法國南部格勒諾布爾( Grenoble )的電子科技與資訊實驗室( the Electronics Technology Information Laboratory ) Patrick Boisseau 說明,奈米分子可以穿透人類身體內的各器官與細胞,克服傳統醫學不能檢測、治療與給藥的地方 , 因而開啟新興醫療技術的無限可能 , 未來病人可以接受因其特殊需要而作的治療,降低醫生治療的風險。 歐盟贊助的眼角膜工程研究計劃( Cornea Engineering Project )是重新排列組合人類蛋白質,創造與人類眼角膜相似的物質,這比人造眼角膜的治療更有效,且較不會受到排斥。此項計劃每年已幫助歐盟 28,000 人。在編列總預算 437 萬歐元( 541 萬美元)中,針對該項計劃,歐盟已經花費 256 萬歐元( 317 萬美元)。而每年編列 6 億美元( 4 億 8 仟 4 佰萬歐元)用於奈米科技方面。同樣的,人工關節之再造也幫助歐盟各國 4,000 人。 奈米科學過去僅著重於電子科學領域的應用,而未來將朝向整合物理學、化學、機械學、生物學與電子學各領域之路邁進。
美國能源部加強推動智慧電網之網路安全,並提供自我評估調查工具美國能源部於今年(2012)6月28日發布一套新的網路安全自我評估調查工具(Cybersecurity Self-Evaluation Survey Tool),以強化保護公共事業的業者避免遭受網路安全的攻擊,這套工具也是能源部為施行其於5月31日公布的網路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Cybersecurity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的一部分,同時此模型的發展也是為了支持白宮的電力網路安全風險管理成熟度倡議( Electricity Subsector Cybersecurity Risk Management Maturity Initiative)。 網路安全成熟度模型的發展乃係由能源部與國土安全部共同領導,並且與業界、其他聯邦機構以及卡內基大學軟體工程研究所合作進行,該模型的四個目標在於:加強電力網路安全能力、使相關業者可以有效並持續設立網路安全能力的基準、分享知識、解決的方法與其他相關的參考資料、使業者得以排定對於改善網路安全的行動以及投資上的優先順序,以幫助業者發展並且評估他們的網路安全能力。 此次發佈的評估工具則是以問卷的方式,著重在情境式的認知與威脅及弱點的管理,而後能源部將針對自願提供評估結果的業者提供個案報告,幫助業者改善其網路安全能力,同時,能源部也建議業者,建立優先行動方案,以解決差距的問題,並且定期評估追蹤網路安全能力的改善進度,能源部也提醒業者注意網路威脅環境上與技術上的改變,以進行應變的評估。
美國德拉瓦州聯邦地區法院判決RA Capital與Avilar Therapeutics應為蓄意且惡意侵害耶魯大學營業秘密及違反保密協議負責2026年7月24日,美國德拉瓦州聯邦地區法院(一審法院)作成判決,認定創投RA Capital Management與其創立之生技公司Avilar Therapeutics,蓄意且惡意(willfully and maliciously)侵害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之營業秘密,並違反雙方簽署之保密合約(CDA)。 耶魯大學Spiegel教授研發了MODA技術平台(一種靶向蛋白質降解技術),於2019年4月,RA Capital 與耶魯簽署CDA進行投資評估,耶魯揭露技術細節,然而,雙方於同年8月談判破裂。2021年,耶魯將技術授權Biohaven Therapeutics進行商業化開發。2023年,耶魯指控RA Capital利用竊取的機密創立Avilar Therapeutics,以此規避研發試錯過程並大幅縮短研發時程,甚至據此申請專利及募集高達7,500萬美元之資金。 在訴訟中,耶魯大學成功證明其對MODA平台採取了多項法院認可的合理保密措施,包括1.保密合約:嚴格要求外部機構簽署CDA,明確限制資訊僅供合作評估使用。2.階梯式揭露策略:簽約前僅提供抽象上位資訊,未受契約保護前絕不揭露技術細節。3.機密識別與權限控管:文件標註「YALE CONFIDENTIAL」字樣,並透過限制存取權限之雲端平台傳遞。4.內部管理與發表控管:實驗室執行嚴格規範,並策略性規劃專利申請與學術發表時機,保留技術之保密價值。5.完善紀錄保存:耶魯保存詳盡的溝通與文件傳遞清單,使陪審團能輕易比對被告取得之資訊與其內部開發路徑之重疊性。 針對學研機構如何強化營業秘密管理措施,可參考資策會科法所創智中心出版之專書「從管理措施到案例解析:綜覽學研機構營業秘密管理」。該書彙整管理規範及國際訴訟案例,解讀法院對於「秘密性」、「經濟性」及「合理保密措施」之認定標準,協助學研機構建立穩健的商業智財策略。 本文為資策會科法所創智中心完成之著作,非經同意或授權,不得為轉載、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或重製等利用行為。 本文同步刊登於TIPS網站(https://keid.nat.gov.tw/t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