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審裁處的主要職能,是審決有關特許機構發出的特許或其所實施的特許計劃下的版權及相關爭議,亦可審決其他不涉及集體特許機構的事宜。
資訊社會計畫芬蘭政府推動資訊社會之相關計畫(Information Society Programme),其目的在於提升資通訊產業之競爭力與生產力、促使區域與社會之平等發展、改善民眾使用資通訊科技之能力等。芬蘭政府並成立資訊社會議會(Information Society Council)以負責資訊社會推動相關事宜之跨部門溝通與協調的工作。
WebMD本網站可得知最新醫藥資訊、國際醫藥法規動態與管制或禁用藥物的消息,對於欲追蹤或從事醫藥相關之研究人員,有相當之助益。
澳洲通訊及媒體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澳洲通訊及媒體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負責監理廣播電視、無線通信、電信產業與網路內容,其職掌項目包括促進電信產業自律與市場競爭、管理頻譜資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