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航組織與《公約》191個成員國和行業集團進行合作,就國際民用航空的標準和建議措施(SARPs)及政策達成協商一致,以支持一個安全、有效、安保、經濟上可持續和對環境負責的民用航空業。國際民航組織成員國使用這些標準和建議措施及政策來確保其本地民用航空運行和規章符合全球規範,這反過來又使得全球航空網路內每天10萬多架次航班在世界各個地區安全和可靠地運行。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知識產權署知識產權署於1990年7月成立,接替註冊總署處理專利註冊、貨品的商標註冊及其他相關工作。轄下的商標註冊處、專利註冊處、外觀設計註冊處和版權特許機構註冊處,分別負責商標、專利、外觀設計和版權特許機構註冊的事宜。
經濟產業省安全保障貿易管理網站(Export Control)日本政府為防止輸出之貨物或技術,有可能遭到不當使用,而危害國際社會安全,從保護國際安全之角度出發,基於日本外國交易及貿易法(外国為替及び外国貿易法),事先進行貿易管理措施,而設置該網頁,以瞭解相關資訊。
歐盟商標與外觀設計註冊局歐盟商標與外觀設計註冊局負責商標註冊及設計註冊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