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資通訊媒體發展局(Infocomm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成立於2016年,主要負責資通訊產業與媒體產業的發展與監理,是新加坡政府為強化監理效能,將資通訊發展管理局( Infocomm Development Authority)與媒體發展管理局(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合併後新設立的機關。
美國政府責任署(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GAO)GAO為美國國會支援機關之一,前身為美國審計總署(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2004年為配合政府功能調整而變更組織及名稱,主要職責為調查聯邦政府擬訂的各項計畫及政策。該網站有提供各項政府政策及建議。
Taiwan Information Security Center在國科會的支持下TWISC於2005年4月成立,該單位主要致力於提升資訊安全領域的研究與發展,推廣資訊安全教育,並促成產、官、學界的合作伙伴關係。目前有北、中、南三所資通安全研究與教學中心,以整合三區各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人才資源。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成立,設專任委員13人,負責監理我國通訊傳播產業,職掌項目包括通訊傳播法規與監理政策之制定與執行、通訊傳播事業之營運監督管理與證照核發、稀有電信資源之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