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科技進步,市面上無人飛行載具(Unmanned Aerial Vehicles, UAS,簡稱無人機)產品與相關應用蓬勃興起,為規範相關運行秩序,美國聯邦航空總署(the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FAA)於2015年1月8日公布了「無人機運行執法方針」(Law Enforcement Guidance for suspected unauthorized UAS Operations),並呼應美國眾議院所曾表達關切,建議應儘速公布美國無人機立法監管架構,以避免許多相關研發技術公司出走海外的不利發展。
FAA該執法方針,先指出實務上,目前以FAA為實際執法單位所面臨的困難,並徵募各州地方警力協助,以進行實際執法行動。由於FAA經常無法立即趕到並處理無人機事件發生地點,然而透過各州地方警力,對於攔阻未經授權或不安全的無人機活動,具有較佳的嚇阻、偵測、立即調查,以及採取適當執法行動的優勢。
因此,FAA執法方針指示州地方警力,應於未經授權的無人機活動事件發生處,採取以下措施:1. 認明並面詢目擊者;2. 鑑別操作可疑無人機活動者;3. 錄下其活動影像並繪製無人機使用之位置與情況;4. 辨識該區域限制航空範圍;5. 立即通知FAA;6. 蒐集證據。
目前美國有關無人機相關規範,僅有現代化及改革法(Modernization and Reform Act)第333條下,批准無人機具有豁免權之14項適用領域,如閉集錄影(closed-set filming)、空中調查工作、監控建築物地點、調查有關離岸鑽油平台、具農業目的等作業項目,並涵蓋相關具體應遵循之規範;所以美國後續亟待制訂更多相關遵守規範,以利產業界遵循,FAA預計於2015年底公布55磅以下無人機的規章制度,並受國會要求將於9月將無人機監管規章整合至美國領空管理系統(National Airspace System),相關規範內容待持續追蹤觀察。
本文為「經濟部產業技術司科技專案成果」
一項由華盛頓大學所發表的研究聲明指出,媒體工業團體正使用有瑕疵的方式調查peer-to-peer網路文件共享中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包括M.P.A.A.、E.S.A.、R.I.A.A等團體,不斷寄出逐年增加的DMCA侵權移除通知(takedown notices)給各大學和其他的網路業者。許多大學會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直接將侵權移除通知轉寄給學生,R.I.A.A.甚至跟進其中的一些侵權報告並將之寫入財務報告中。 但在2008年6月5日由華盛頓大學的助理教授等三人所發表的研究中認為這一些侵權移除通知應該更審慎檢視之。研究指出,這些團體在指控檔案分享者的調查過程中有嚴重的瑕疵,可能使對方遭受不當的侵權指控,甚至可能來自其他網路使用者的陷害。在2007年5月及8月的兩次實驗中,研究員利用網路監控軟體監控他們的網路流量,實驗結果顯示即使網路監控軟體並未下載任何檔案,卻仍然接收到了超過400次的侵權警告信。 該研究結果顯示執法單位的調查過程中只查詢了網路分享軟體使用者的I.P.位址,卻未真正查明使用者正在下載或是上傳的實際檔案為何,在這種薄弱的搜查技巧跟技術方式之下任何使用網路文件分享軟體的使用者都可能被告,不論其所分享的檔案是否侵權皆如此。
中國 REACH 成形,台灣準備好了嗎?-從中國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看我國新化學物質管理 美國有線電視法節目載送規則實務現況簡介 英國財政部公告公眾諮詢結果回應,因效益不足決定停止推動綠色分類標準英國財政部(HM Treasury)於2025年7月15日回應有關綠色分類標準(green taxanomy)實效性之公眾諮詢結果並發布評估結論。本諮詢於2024年11月啟動,旨在評估綠色分類標準能否有效達成「引導資金投入淨零轉型」及「預防漂綠行為(greenwashing)」之兩大目標。 以下說明利害關係人回饋意見重點內容: (1)引導資金投入淨零轉型 金融機構受訪者多認為分類標準並非引導資金流向之關鍵政策工具,僅能作為投資考量之其中一項參考依據,而對最終決策影響有限;並認為就特定產業制定去碳路線圖,同時闡明未來投資監理法規、補助獎勵計畫、稅制變革等,始為有效引導淨零轉型投資之政策措施。 (2)預防漂綠行為 跨國企業受訪者擔憂英國建立自身分類體系將導致國際標準更加零碎,同項經濟活動於不同司法管轄區可能被歸類為不同屬性,反而增添漂綠風險;並認為既有政策規範足以應對漂綠問題,如「競爭與市場管理局」(Competition Markets Authority, CMA)與「廣告標準管理局」(Advertising Standards Authority, ASA)為確保綠色聲明正確性所發布之相關指引等。 綜上所述,英國政府於審酌相關意見後,決定不再繼續推動綠色分類標準。於資源有限下,政府將專注於落實產業界認為對於加速淨零轉型投資具更高優先性與影響力之政策,同時持續評估是否需採取更多措施以預防漂綠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