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競爭事務的歐盟執委會委員Margrethe Vestager於3月26日在柏林記者會上宣布,接下來的競爭調查將鎖定在電子商務領域。這項調查將涵蓋歐盟所有會員國,旨在調查是否有公司透過契約或其他障礙,限制消費者在歐洲境內進行跨境交易。縱使越來越多的歐洲商品和服務是經由網路來交易,歐盟內部的跨境線上交易卻成長緩慢。造成此現象的原因可能是由於語言隔閡、消費者喜好及會原國間法令的差異。然而,亦有跡象顯示,有些公司會採取相關措施來限制跨境線上交易。
因此,對於該領域的調查重心會放在如何加強識別及因應這些限制跨境交易的措施;以配合執委會的目標: 創造一個相連的數位單一市場。執委會委員 Margrethe Vestager會在接下來的星期提出該提案於委員會。
歐洲消費者屬於線上服務之狂熱使用者。在2014年,約有半數的歐洲消費者在線上消費;然而,在這半數內,僅有15% 的線上消費者是向歐盟其他會員國之業者購買。這顯示在歐盟境內,電子商務仍然有巨大的跨境障礙。例如: 技術障礙,如地理隔閡,將限制消費者從其所在地或使用其信用卡進入特定網站。
執委會委員Vestager因此決定向委員會提出對於電子商務領域的競爭調查,以促進執委會實現單一數位市場的目標。
該調查是執委會企圖把歐盟分裂的線上市場整合為單一數位市場的策略之一。經過分析後,若執委會認定有競爭爭議,會開啟案件調查,以確保電子商務領域已遵守禁止限制商業行為及濫用獨占地位之歐盟法規(歐盟運作條約第101條和第102條)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2017年6月13日受理Oil States Energy Servs., LLC v Greene’s Energy Group, LLC案之上訴,並將針對美國發明法的專利複審程序是否有違憲之虞的爭點進行處理。事實上,自從2016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Cuozzo Speed案認定專利審判暨上訴委員會(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 PTAB)之專利複審程序可適用最寬廣合理解釋原則(broadest reasonable interpretation standard,BRI)後,針對美國專利法第314條規定美國專利複審程序之最終裁決結果不可上訴條款,就已經突顯出可能違憲之問題。加以來自各界的法庭之友於MCM訴惠普專利侵權案中提交意見書,以促使法院審理美國發明法的專利複審程序究竟有無違反美國憲法第3條及修正法案第7條,而有法律條文賦予行政機關司法權力是否違憲之議題,也再一次突顯專利複審程序可能存在的違憲問題。 本案件聯邦最高法院將對PTAB的權限以及專利複審程序進行重新檢視。倘若專利複審程序中PTAB最終裁決結果不可上訴條款造成違憲,可能會影響到美國專利制度之運作,不僅是正在申請或是已獲證的專利都會受到影響。而曾經被PTAB裁決無效的專利,也可能產生尋求司法救濟的可能。
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延展紅旗規則之施行日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因應眾議院之要求,再次延展了紅旗規則(Red Flags Rule)之施行日,目前將由原先預定之2009年11月1日,延後至2010年6月1日施行。此規則最初預計於2008年11月1日施行,此次已是第四次延展。 所謂紅旗規則,原為「公平與正確信用交易法(Fair and Accurate Credit Transactions Act)」中之規定,依該法眾議院指示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及相關部門制定法規,用以規範金融機構及授信單位降低身分盜用之風險。基於此一指示,金融機構及授信單位必須研擬防止身分盜用的方案。詳言之,紅旗規則係要求凡管理使用包括性帳戶(covered account)者都應研擬並執行防止身分盜用之書面計劃。所謂的包括性帳戶係指:1.用於多次消費計算用途之帳戶,如信用卡帳戶、汽車貸款帳戶、手機帳戶、支票帳戶等;2.所有預期會產生身分盜用風險的帳戶,並不僅指於金融機構中所設立之帳戶。而前述應研擬之計畫將用以協助確認、偵測並解決身分盜用之行為。 由於只要用於支付計算,或有可能產生身分盜用風險之帳戶,均為包括性帳戶,而用於支付會計師款項之帳戶亦包含在內。惟美國會計師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AICPA)要求FTC免除註冊會計師適用紅旗規則,該協會執行長Barry Melancon認為:「我們很在意紅旗規則的廣泛應用,因為我們並不認為當CPA之客戶付款時,會產生相當的身分冒用風險。」他指出該紅旗規則所帶來之負擔已超過其風險。AICPA並要求各州會計師協會去函對FTC表達排除適用之意見。而Melancon贊同FTC延後適用紅旗原則之決定,其並認為紅旗規則並無須廣泛運用於會計業,因為作為值得信賴的顧問,會計師對於其客戶應該都很熟悉,也會要求對身分資訊採取嚴格的隱私保護標準。 為了推動紅旗規則之適用,FTC已於紅旗規則之官方網站提供了該規則之適用綱領,並以座談會之方式對各團體進行運用之培訓。同時以出版企業之應用綱領,大量之文宣及宣導短片,對民眾提供諮詢服務等方式推廣紅旗規則。 而司法實務界對於此一規則之適用範圍亦開始表達其見解,在2009年10月30日,哥倫比亞地方法院判決律師業不適用紅旗規則。不過此次的延展施行公告並不會影響相關案件的進行及上訴流程,也不會影響其他聯邦部門對於金融機構及授信單位的監督。
愛沙尼亞首創「數位遊牧簽證」吸引高收入高專業的數位遊牧民族2020年6月3日,愛沙尼亞議會通過了「外國人法(Aliens Act)」修正案,批准了全球首創專為「數位遊牧民族(Digital Nomads, DN)」設計的「數位遊牧簽證(Digital Nomad Visa, DNV)」,並於同年8月1日正式開辦。 「數位遊牧民族(DN)」為近年來興起的一種工作與生活型態,意指無需固定的工作時間與地點,只要有網路就能工作,通常是邊工作邊旅遊、經常在各國移動的生活型態,一般傳統的工作簽證或旅遊簽證較難直接適用。 今年因COVID-19疫情影響,許多人轉為遠距工作,也使更多人成為DN。而以數位治國聞名全球的愛沙尼亞,於2014年推出e-Residency(數位公民計畫)向全球招收數位公民後,進一步推出「數位遊牧簽證(DNV)」。DNV申請人可以是受雇者、企業經營者或是自由工作者,必須為外國企業工作、經營外國企業或是客戶位於國外(但不禁止在當地兼職);其次,申請人必須證明近6個月每月3,504歐元(約新臺幣12萬元)的收入,取得DNV者即可到當地居住一年。該政策看重其高收入、高消費能力,以及高專業性,能在IT、金融、行銷或相關領域獨立工作,為當地科技業提供創意與技術,帶動產業、增加產值;其在境內期間的收益亦可成為充實國家稅捐的標的,在經濟上具有正面效益,在社會上亦可增加多元性、開拓國際事業,並提升國際知名度。
微軟控告台灣廠商侵害該公司電腦滑鼠的專利權微軟公司(Microsoft)於上月30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控訴台灣致伸科技公司(Primax Electronics)侵害微軟公司的專利權,其中包含七項與電腦滑鼠有關的硬體專利權。 根據微軟公司所公開的資訊內容,該公司在與致伸公司協商授權協議未果後,已經向ITC提出控訴,要求ITC下令禁止致伸公司涉及侵權的產品進口到美國。此外微軟公司高層Horacio Gutierrez表示,在該公司提告之前曾多次與致伸公司協商相關授權條件,但致伸公司卻無授權的意願,因此才向ITC提出控訴。 微軟公司向ITC控告致伸公司侵犯該公司七項的專利權,這些專利權的內容主要是與電腦滑鼠的技術有關。其中一項為U2技術,該技術可以讓電腦滑鼠連結USB與PS/2二種不同規格的連接埠,並自動偵測目前在使用中的是哪一種連接埠。另外還有一項技術為TiltWheel,該技術使滾輪可以左右方向的滾動,並藉由傾斜方式讓滑鼠增添更多移動的功能。 一般來說,ITC收到專利相關案件的控訴後,會視案件的複雜程度,在12-18個月內完成審理及判決,因此本案後續判決結果尚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