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訊部과학기술정보통신부,簡稱科技情通部、MSIT。
其職責包括:
1. 韓國的創新科學技術政策之制定、統整、調配。
2. 科學技術革新政策、相關產業政策等制定與調整。
3. 原子能與科學技術的合作以及其他科技振興相關事宜。
4. 通訊科技之創新技術政策的制定與調整。
知識產權署於1990年7月成立,接替註冊總署處理專利註冊、貨品的商標註冊及其他相關工作。轄下的商標註冊處、專利註冊處、外觀設計註冊處和版權特許機構註冊處,分別負責商標、專利、外觀設計和版權特許機構註冊的事宜。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由工商及旅遊科及通訊及科技科組成。各自負責的政策主要範疇,前者包括香港對外商貿關係、促進外來投資、保護知識產權;後者包括廣播、電影、電訊業發展、創新科技。
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ICAO)國際民航組織與《公約》191個成員國和行業集團進行合作,就國際民用航空的標準和建議措施(SARPs)及政策達成協商一致,以支持一個安全、有效、安保、經濟上可持續和對環境負責的民用航空業。國際民航組織成員國使用這些標準和建議措施及政策來確保其本地民用航空運行和規章符合全球規範,這反過來又使得全球航空網路內每天10萬多架次航班在世界各個地區安全和可靠地運行。
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OSTP)本單位乃隸屬於美國白宮的機構,係由經總統指定、參議院同意之五位官員所領導,其下轄四個部門,包括: 1.Environment Division 2.National Security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Divisior 3.Science Division 4.Technology Division 在此網站中,其提供了許多官方文獻,種類繁多,包括各領域的科技策略、研究報告及議題等等,並可從此處與其他科技相關單位相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