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m支付2.25億美元與Xerox達成專利侵權和解

  由於 Palm 採用 3C om 的手寫辨識技術,於 1997 年遭 Xerox 控訴侵犯其在 1997 年所取得的 Unistrokes 專利權, Xerox 要求 Palm 支付 Graffti 的使用權利金,否則便應停止在其 PDA 中使用此項技術。此案於今年 (2006) 6 28 紐約西區美國地方法院法官 Michael Telesca 判決 Palm Graffiti( 手寫辨識軟體 ) 的確已侵害到 Xerox 權利。


  Palm 同意支付 2.25 億美元以取得 Xerox 手寫辨識軟體的合法授權使用權,結束 1997 年以來長達 9 年的法律訴訟。事實上, Xerox 1997 年是控告後來被 3Com 收購的 U. S. Robotics 公司, 這家公司之後被 3Com 買下,後來 3Com 再將其獨立 成立 Palm Inc ,當時 Palm Graffiti 技術嵌入旗下的 Pilot PDA 中,也把使用了 Graffiti 技術的軟體賣給其他 PDA 製造商。


  這次
Palm 所支付的費用涵蓋了 Palm Inc PalmSource 3C om ,這三家業者均取得 Unistrokes Xerox 其他兩項技術的專利的授權。雙方的協議包括 7 年的「專利和平」( patent peace )期,在這期間內允許合理使用談定的專利,而且不再互控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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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lm支付2.25億美元與Xerox達成專利侵權和解, 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https://stli.iii.org.tw/article-detail.aspx?no=0&tp=1&d=726 (最後瀏覽日: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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