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

親愛的讀者

資金是企業營運的要素,因此,若金融機構能夠視企業所從事之經濟活動是否符合永續標準,來決定授信與否或融資條件,這將有效地驅動產業活動朝向符合永續的目標邁進。國際間運用金融市場的影響力推動永續,從2003年制定「赤道原則」、2006年制定「責任投資原則」,直到2020年歐盟制定永續金融分類規則。我國金管會亦規劃訂定「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Taiwan Sustainability Taxonomy),導引市場資金挹注企業從事符合ESG的經濟活動,杜絕「漂綠」(greenwashing)並引領產業達成淨零排放(Net Zero)目標。本期特安排專文析介歐盟永續金融法制並提出可供我國借鏡之處,推動我國達成永續發展及淨零排放目標。

編輯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