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開發相當多的植物新品種,但因品種外流至中國和韓國等地,造成日本農民蒙受龐大損失。為了防止優良品種外流,日本農林水產省鼓勵農家以智慧財產權保護研發的新品種,除防止新品種受侵害,更可提升種苗的附加價值。同時,日本政府亦修正種苗法相關規定,使品種權人可依照其意願控制已註冊品種的使用情形,並提高侵害品種權之刑責,藉此避免種苗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