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臺灣科研資料治理機制推行之模型-以歐洲開放科技雲為例

期別
第33卷第05期
專欄名稱
法學新論
主題
論臺灣科研資料治理機制推行之模型-以歐洲開放科技雲為例
作者
蔡立亭(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法律研究員)
上稿時間
2021年05月
摘要項目

  臺灣採行政府資料開放政策,鼓勵學術研究機構應用已開放的資料。惟為提升研究團隊之自主性,並切合研究之議題,資料治理機制或須預為下階段的轉型,以化育更豐富的研究成果。臺灣現有之資料開放機制,係屬「由上而下」之資料管理模式,所提供之資料或未盡合乎研究團隊之需求,故本研究擬探究臺灣資料轉型之可能性,並研析歐洲開放科技雲之資料治理模式。歐洲開放科技雲本於促進歐洲各國之資料共享,鼓勵各研究團隊自主提出議題,以整合研究資源;法國、德國、荷蘭並成立GO FAIR組織,以提升各國之科學競爭力。歐洲開放科技雲「由上而下」之制定政策,並「由下而上」之提出議題,或可為臺灣資料開放轉型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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