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經濟再升級 歐盟發布新的「循環經濟行動計畫」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0511 15:45:16)

  循環經濟蘊藏巨大的市場潛能與經濟影響,從物資生產經濟價值與效益考量,到共享經濟的商業模式與服務運用等,都屬於循環經濟中的一環。為改變當前經濟模式以適應「綠色未來」,歐盟於今(2020)年3月11日發布「新的循環經濟行動計畫—為了一個更潔淨與有競爭力的歐洲」(New Circular Economy Action Plan - For a cleaner and more competitive Europe),預計將在2030年之前,利用循環經濟的產業發展提升歐盟0.5%的GDP,並創造約70萬個就業機會,讓循環經濟未來成為產業的亮點與指標。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張瑞星所長於2019年參與臺灣循環經濟獎頒獎典禮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張瑞星所長於2019年參與臺灣循環經濟獎頒獎典禮

  實際上,歐盟早於2015年曾發布「閉循環—循環經濟行動計畫」(Closing the loop - An EU action plan for the Circular Economy)政策,藉此刺激歐洲邁向循環經濟及永續經濟;後更於2018年針對塑膠發布「歐洲循環經濟塑膠戰略」(European Strategy for Plastics in a Circular Economy),企圖改變塑料與塑膠產品的設計、生產、使用及回收的方式,使歐盟能於2030年前達到回收所有塑膠包裝的目標。近期,則根據2019年「歐盟綠色新政」(European Green Deal)進行更新,並運用相關政策的擬定與法規的滾動調修,創造歐盟永續產品的市場需求與供給誘因。

  我國承襲歐盟2015年的轉型潮流下,於2016年11月將「循環經濟」納為國內推動前瞻基礎建設及「五加二」產業創新方案,期望透過整合國內產學研能量方面,行政院將投入與新南向國家共同關切之課題,強化實質連結,以我國資訊與通信科技(ICT)產業優勢打造人工智慧(AI)創新生態圈,帶動經濟轉型動能。然而,即便擬定完善政策、研發創新循環技術等,我國目前主要以「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作為法源基礎,法律管制的精神仍無法脫逸「take-make-use-dispose」的線性思維。降低廢棄物的產生固然重要,但該如何將垃圾轉化為黃金,變成可再利用的二次原料或使用材料,對於有限的地球資源來說日趨重要。 有鑒於此,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資策會科法所)著手關注「循環經濟」的議題,並邀請中華經濟研究院能源與環境研究中心溫麗琪主任,共同研析國際間的政策、綠色金融的趨勢及重要國家之法制規範。如積極參與「臺灣循環經濟獎」活動,醞釀研究潛能、於《科技法律透析》刊載〈歐盟循環經濟新展望與推動進程〉、〈循環經濟創新模式與法制議題探討〉、〈循環經濟法制議題—再生塑膠應用於食品容器包裝之法規障礙研析〉、〈初探法國運用相關「反廢棄」法制以促進循環經濟之目標〉,及載於《經濟前瞻》之〈日本循環型社會法制的分工與整合〉及〈歐盟改善循環經濟企業融資環境之建議—政策制訂者篇〉等文章,並積極參與相關研討會與座談會等活動。

  根據資策會科法所國際觀測與研究成果,現行歐盟對於循環經濟之相關政策擬定與法制配套等措施已趨成熟。而我國現行循環經濟研究議題,多關注於研發技術與產業提升,較少研究能量投入「循環經濟專法」或循環政策之制訂,因而使相關產業發展容易受「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所侷限,例如高質化的塑膠再生料無法應用於食品包裝及容器上、逾保鮮期之食品受限法規而無法捐贈、綠色採購缺乏使用再生料最低要求與再生料比例之強制規範等問題。目前德國、法國、日本及中國等國家皆已訂定循環經濟專法,運用法制規範導引綠色經濟轉型,建議我國應儘速著手相關法制之研擬,作為促成跨部會合作與產業發展基礎,及推動循環經濟產業及提升企業競爭力的神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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